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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行"采访团与6月3日从贵阳出发前往毕节地区六盘水市威宁县"5·2"特大事故现场查访。
事故现场 非法煤窑已被炸平
在现场记者看到一片碎煤墟,矿井已经炸平,现在是一片空地。事故发生地立着"5·2"事故警示碑:2006年5月2日,此处一非法采煤窝点发生瓦斯燃烧事故,遇难15人……东风镇人民政府2006年5月9日立。
执法不严 监管不力
据记者了解,发生事故的非法采煤窝点已经断断续续开采了十多年,其间曾多次被炸封,又多次死灰复燃,疯狂而猖獗的进行非法开采,最终导致这一悲剧的发生。威宁县副县长禄亚鹏在接受采访时说,就在事故发生前七天,监管部门还对这带地区进行了监查治理。但是显然,这些矿主们对于监管部门的光顾早已习以为常,根本不为所动,短短几天,又会马上恢复开采,继续采挖黑心煤。
据了解,当地像这样的非法采煤窝点有五十多个,在情况最严重的时期,地方监查部门也下大力度,投入精力人力进行监查、炸封。可是,非法采挖煤矿的矿主猖獗之极是令人发指的。就在去年,东凤镇副镇长禄俊带领工作人员在此地进行炸封非法矿井时,曾遭到围攻,工作队的五辆小轿车被推翻,禄俊更是被劫持携为人质,以刀架脖子来威胁工作人员要求监查队伍撤出。然而当我们就这个问题问到当地公安部门负责人时,却称并不知情!如此大动干戈的事情,公安部门却称毫不知情,足以见其执法部门的不作为。
一条人命仅值5000元再加500斤粮食
按照国家标准,对遇难者的赔偿应该是不少于20万,可是他们仅拿到了一人5000元再加500斤粮食。然而对于这种完全没有依据的赔偿办法,毕节地区政府的回答却是如此的荒唐,他们是这样说的:国家赔偿标准是在两个前提之下,一是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二是通过对责任事故的认定。而威宁县发生"5·2"特大事故的是非法采煤窝点,对于这种原本就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采煤窝点,政府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考虑到受难家属的实际家庭困难,会严究矿主的刑事责任连带民事责任,政府出面主张,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对矿难家属进行补偿。
悲痛之后,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事故已然发生,悲剧已经酿成,死去的人不可能因为我们的泪水和呼唤而重新获得生命。那就希望活着的人能够汲取这血的教训,不让灾难再次发生。就在事故现场,当地政府官员就站在事故发生地,他们郑重地承诺,一定严究当事人的责任,一旦查出其他的相关涉及人员,绝不手软。坚决杜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现象,彻底整顿不法煤窑的滥开滥采。(总局政府网站
胡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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