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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总局。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筹备和组织联席会议的有关会议,起草、印发会议纪要和简报;
2.拟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任务;联系、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
3.研究分析全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拟定整顿关闭煤矿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联合执法活动;
4.负责督促检查有关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落实情况,协调解决落实中的有关问题;
5.负责起草向国务院报告重大事项的文件;
6.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