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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型“电子警察”视频抓拍闯红灯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6/04/21 09:21
稿件来源:
信息时报

    共新增67个“电子警察” 采用视频抓拍和无线传输新技术自动抓拍自动生成数字图片和传输

    笔者5月17日从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今年5月份起,在广州市各主要路口又增加67个新型“电子警察”上路执勤,它们现在每天可以拍摄约7000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上原有的“电子警察”,现在总计每天可以拍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0000余宗。

   新“警察”视频抓拍闯红灯

   据了解,这次投入使用的新型“电子警察”主要用于拍摄机动车冲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以往的“电子警察”不同之处是新型“电子警察”采用视频抓拍和无线传输的新技术,实现自动抓拍、自动生成数字图片,自动叠加时间地点信息,并通过CDMA无线网络实时传输回数据库,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以往的“电子警察”需要人工定期到现场收集胶卷,经冲洗、扫描后形成图片文件,同时人工录入违法时间、地点、车牌号码等违法信息,最终导入数据库,这一过程需要花费一定人力和时间。

   违法车主应及时接受处罚

   据悉,广州市今年还计划在市区范围内建设200套冲红灯自动拍摄系统、80套违法变线自动拍摄系统和20套超速自动拍摄系统。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在采访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通违法车辆一旦被“电子警察”摄下,车辆的驾驶人或车主必须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

   另据介绍,从去年9月开始,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根据“电子警察”拍摄资料做出的非现场处罚,已采用邮寄方式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对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不到的,今年还将在有关报纸上采取公告方式送达机动车所有人。为保障邮寄的准确性,广大车主应尽快到公安交警部门确认有效通讯地址;同时,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应依法及时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如果不依法按时接受处理,逾期将导致被加处罚款及记分,并停办车辆年检、审等各项业务,这将给机动车所有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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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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