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点专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预案解读
《应急预案》明确了保障措施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6/01/27 11:50
稿件来源:

  

  《应急预案》对通信与信息、应急队伍、救援装备、交通运输、医疗救护、物资、资金、技术和社会动员等保障措施作了具体规定。对应急队伍的培训、演习和交流,以及对应急救援有关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做了相应的规定。

  《应急预案》还对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应急救援国际沟通与协作、应急救援的奖励与责任追究等做了相应的规定。

  


相关键接
责任编辑:
任伟伟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查 询 电 话: (010)64463366 监管监察热线 010-64294453
承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网站值班电话:(010)64463685    010-64237232
协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中心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中国煤炭报社      网站管理员邮箱:wzbj@china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