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1月25日上午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视频会议上强调:一是2005年12月31日前,没有提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关闭;二是3月31日前,经整改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关闭;三是6月30日前,经整改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