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7日《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正式向社会公布。1月16日吉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应急办副主任骆德春通报了预案的有关情况。
2005年7月22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8月26日,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了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吉林省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吉林省政府秘书长、应急办主任刘润璞同志组织有关方面,依据国务院总体应急预案和吉林省实际,对吉林省总体应急预案有关章节进行了修订。并在12月4日省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上对重新修订的总体应急预案征求了意见;12月6日提交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由王珉省长主持讨论并原则通过。总体应急预案是吉林省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