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热点专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动态
吉林省公布《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6/01/17 16:07
稿件来源: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月17日《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正式向社会公布。1月16日吉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应急办副主任骆德春通报了预案的有关情况。

    2005年7月22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8月26日,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了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吉林省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吉林省政府秘书长、应急办主任刘润璞同志组织有关方面,依据国务院总体应急预案和吉林省实际,对吉林省总体应急预案有关章节进行了修订。并在12月4日省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上对重新修订的总体应急预案征求了意见;12月6日提交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由王珉省长主持讨论并原则通过。总体应急预案是吉林省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

  


相关键接
责任编辑:
杨进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查 询 电 话: (010)64463366 监管监察热线 010-64294453
承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网站值班电话:(010)64463685    010-64237232
协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中心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中国煤炭报社      网站管理员邮箱:wzbj@china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