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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按照煤矿瓦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四个省属国有重点煤矿督导组深入现场,认真开展督导工作,结合国家煤矿安全技术专家组会诊意见和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通过下达煤矿安全监察现场处理决定书或督导指令等形式,利用停产整改等手段,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截至10月底,共评估30处瓦斯灾害严重的矿井,查处并整改重大隐患26处,责令停止作业工作面5个。煤矿企业按规定已全部提取了安全费用14902万元,实际使用91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