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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提出加强瓦斯治理的十项措施并组织实施


2005/06/27 10:38  
 

  云南省于6月14日召开了全省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集中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提出了加强瓦斯治理的十项措施并组织实施。一是大力推行采煤方法改革,推广壁式采煤;二是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方针;三是逐步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测监控系统;四是抓好“煤矿安全科技行动”的开展;五是搞好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六是组成专家组对瓦斯灾害严重的重点煤矿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会诊”;七是加强煤矿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体系;八是建立健全瓦斯事故应急体系,提高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九是多渠道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十是对非法矿井,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予以打击。3个督导组检查了12处矿井,查处超通风能力1处,查处重大安全隐患14条,责令停产整顿工作面1个,按照规定煤矿企业提取安全费用1322万元,实际使用1250万元。

 

 
国家安监总局调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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