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4个督导组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在第一阶段对37处矿井进行了摸底检查工作,查出安全隐患244条,责令4处矿井停产整顿,责令4个采掘面停产整改;二是制定了煤矿瓦斯治理措施,其中采取的技术措施有: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目前已实现了矿务局局内联网;加大瓦斯抽放力度,水城公司、盘江公司等所属高突矿井都建立了抽放系统,采取了顶底板预抽、本煤层预抽及高位钻场抽放等综合抽放治理瓦斯;严格局部防突措施;完善和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加强对原有的通风系统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