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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矿瓦斯防治厅际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林书成 |
在5月18日的会上,12个产煤省对煤矿瓦斯防治的有关安全督导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现摘发如下:
四川省煤矿瓦斯防治厅际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林书成:
“近年来,我们一直把‘大矿防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全面树立‘瓦斯为天'的理念,在全省煤矿开展通风瓦斯集中整治活动。同时,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入手,对实现全省重点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提出了明确措施。省委、省政府领导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煤矿整治工作,治理瓦斯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必须痛下决心。2005年1至4月,共向司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起,239名责任人受到处理;实施各类罚款659万元,其中常规监察罚款153万元。有效遏制了超通风能力生产等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促进了我省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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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李联山 | 湖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李联山:
“今年3月20至22日,省经委、发改委、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煤炭局、安监局和监狱管理局组织50名有关人员和25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5个督导组,分别进驻3户重点监控企业和省属煤矿进行现场督导。经过近两个月的现场督导和检察,3户重点监控企业共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236条,并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治,我们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促整改、验收和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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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煤炭工业局 副局长张国辉 |
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张国辉:
“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在井下,重心在基层,关键在落实。过去发生的多起事故反复说明,在煤矿现有的技术水平和装备条件下,应该说绝大部分事故是可防可控的,关键是措施执行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工作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省政府于2月16日召开省长办公会,决定向6家省属煤炭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督导组,全面强化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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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总工程师李成先 |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李成先:
“督导方案明确全省瓦斯集中治理督导的对象是:省向国有重点煤矿派驻督导组;各市向所辖年产30万吨以上的煤矿派驻督导组;各县向所辖煤矿中的高突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较差的矿井和近3年发生过瓦斯事故的矿井派驻督导组。截止4月底,全省共派驻督导组374个,督导煤矿1563个。各集团(公司)都已相应成立了督导组,对所属矿井的瓦斯治理开展督导,且查出了大量问题。从省督导组的督导情况看,各地贯彻煤矿领导干部下井的规定是认真的,安全管理的基础是好的,对高瓦斯矿已经或正在安装抽放系统,但在现场管理和安全制度的落实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经督导组检查,多数矿井已积极进行了整改,或制定措施逐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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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高圣先 |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圣先:
“瓦斯集中整治是国务院在我国连续发生特别重大煤矿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做出的正确决定,是为保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所以我们要通过瓦斯集中整治建立现代安全管理机制,由过去的‘人盯人’向‘自主保安’的安全管理方式转变。努力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才能达到这次瓦斯集中整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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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煤炭安全监察局 副局长陈富庆 | 贵州煤炭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陈富庆:
“结合我省及其他省国有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状况,3月中旬,成立了四个省属国有重点煤矿瓦斯集中整治督导组。在3月20日分别进驻四家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水城矿业公司、盘江煤电公司、六枝工矿公司、林东矿务局),并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各督导组进行了第一阶段摸底检查工作,共检查34家煤矿37对矿井。在第一阶段摸底检查中,四个督导组共查出安全隐患244条,全部落实整改要求,其中责令全矿停产整顿的矿井5对,责令停产整改的采掘工作面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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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瓦斯集中整治办公室 副主任宋从恕 | 安徽省瓦斯集中整治办公室副主任宋从恕:
“根据国家要求,我省组成了2个煤矿瓦斯治理督导组,由省发改委、安徽煤监局联合组成,对国家重点监控的淮南、淮北矿业集团煤矿瓦斯治理开展督导工作。从4月份起,督导组已正式进驻两家矿业集团公司,时间到12月底。按照我省《煤矿瓦斯治理督导工作方案》的要求,淮南、淮北、皖北、新集四大矿业集团已向所属矿井派出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级领导带队的瓦斯治理督导工作组,实行包矿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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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煤矿工业局 总工程师徐晓东 | 吉林省煤矿工业局总工程师徐晓东:
“省政府成立了3个煤矿瓦斯集中整治督导组,对全国45个灾害严重的矿区辽源矿务局、通化矿务局派驻了2个专项督导工作组和1个全省巡回督导组。督导组的职责和主要任务是实行全年定点派驻,掌握瓦斯集中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向煤矿企业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认真督促解决;及时向省整治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两个工作组已于3月16日到位,制定了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有序实施。同时省政府还设立了煤矿瓦斯集中整治指导组,建立了督导通报制度、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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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副局长朱怀萍 |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朱怀萍:
“江西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督导组,督导组在省政府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省属重点煤矿灾害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整治工作。督导组由有关单位选派熟悉‘一通三防'技术、作风扎实、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组成,并对领导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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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巡视员李长玉 |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巡视员李长玉:
“成立以自治区政府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自治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3个以瓦斯治理督导、整顿治理非法生产煤矿、瓦斯治理项目为主要任务的工作小组,并按重点矿区派驻了4个直派进驻煤矿督导小组。加强各煤矿企业第一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工作,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隐患,布置落实重点工作,采取措施,对超限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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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煤炭工业局 副局长陈永昌 | 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陈永昌:
“省政府建立了主要领导联系重点煤矿安全工作制度。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两个煤矿安全督导组,分别进驻铜川、韩城矿区,开展瓦斯、水、火防治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主要领导履行安全责任情况、干部深入现场带班等为主要内容的督导工作。同时,确定省煤炭局为督导组的联络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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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肖蕾 |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肖蕾:
“为落实煤矿瓦斯治理督导工作,根据宁夏煤矿特点,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派驻宁夏煤业集团公司煤矿瓦斯治理督导工作组和银南煤矿瓦斯治理督导组。主要产煤市(地)县人民政府向辖区内发生事故较多的煤矿派驻督导工作组,确保瓦斯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个煤矿企业。督导组以瓦斯防治为重点,对所督导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督促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曝光,并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责令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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