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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高标准严格执法求实效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包头分局


2005/05/09 12:28  
 

  2004年,在上级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包头办事处紧紧围绕监察执法这一中心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以廉政促勤政,以勤政保安全,有力地促进了区域内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全年监察区域内煤矿共生产原煤1.1亿吨,死亡事故为11起,死亡14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13,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责任,形成反腐倡廉合力

  2003年,包头办事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得到了上级党组织的肯定,但我们认为:成绩只代表过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为了巩固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成果,去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办事处党政一班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局党组提出的“三个加强”的要求,不断加强办事处班子建设、加强监察执法、加强廉洁自律,形成了反腐倡廉的工作合力。

  1.服务大局,明确责任。去年,我们根据监察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与内蒙局党组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有关内容,结合全年的工作重点,在与各科室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状》中增加了在开展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及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中,不准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监察人员降低审查标准;在现场检查中不准企业派车接送等,不断赋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新的内容。配合内蒙局进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材料初审和现场检查是我们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办事处专门成立了初审领导小组,制定了内部流程图,印制了各种表格,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程度评估是我们全年开展的又一项重要工作,年初,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中,我们将监察人员在评估工作中应遵守的廉政行为也作为一项新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正是由于有了较为规范的制度,使这几项重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在审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中,许多提交材料不全、企图蒙混过关的申领煤矿都被我们在初审时一一退回补正,在全年共进行的400多个煤矿及煤矿企业呈报的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的初审中,未出现一例违规操作行为。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也得以圆满完成。

  2.清廉自守、严格把关。一年来,办事处领导能够按照国家局制定的“四个不准及六项规定”的标准从严自己的行为,清廉自守,严格把关。在年初的廉政工作会议上,办事处三位领导郑重向全体职工做出承诺:争做廉政模范,事事接受群众监督,接受被监察煤矿企业的监督。管好自己,不出现吃、拿、卡、要现象;管好子女及配偶,不在自己所管辖范围内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同时不利用领导的影响为自己谋取私利。年初,办事处搬入新办公楼的时候,许多煤矿企业及地方有关部门为了“联络感情”,主动要求前来恭贺办事处乔迁之喜。办事处领导班子研究后认为:举办一次这样的活动,会给以后的监察执法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因而在搬迁时,未邀请任何部门和个人参加,未搞任何形式的庆典活动,未收受一分钱礼金。逢年过节,很多企业领导出于多方面考虑,派人给单位送来一些土特产品表示“意思”,有的甚至会给领导送来一些好烟好酒进行“慰问”,对这些“公关”活动,办事处领导全部予以拒绝,实在没法退回的物品,全部交单位进行登记处理。

  3.严格考核,讲求实效。去年,我们进一步强化了监察执法责任制,完善了责任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按照办事处“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务求实效。考核内容主要有执法任务的完成情况、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情况以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等。从监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打分。为了防止考核工作走过场,党总支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每一位监察人员每月写出个人廉政工作总结,先由本科室内进行评议,最后办事处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个人总结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对每个人进行评议,并作为年终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从而建立起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年终,共有17名同志在考核中受到表彰奖励。通过考核,起到了规范行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二、强化监督,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公正执法的“命根子”。近年来,社会上一些行业、部门的不良风气在我们的队伍中不断显现。特别是煤炭市场好转后,一些小矿主受利益驱动看中我们手中的权力,千方百计拉拢腐蚀监察人员,使监察人员在执法中面临着许多诱惑和考验。复杂的形势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要保持队伍建设的长盛不衰,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督,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一年来,全体监察人员一如既往地保持了廉洁自律、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做到了“常在河边站,一定不湿鞋”。

  1.加大组织监督力度,体现监督的经常性。一个监察人员在一个地区、一个煤矿呆久了,和矿主打交道时间长了,出于感情等多方面因素,执法的“天平”就很难掌握平衡。为了使组织监督不漏空当,不留死角,更好地体现监督的经常性、规范性。去年,我们一是根据区域内煤矿实际,对监察人员进行了交流,重新调整了监察区域。二是实行了监察工作月计划审批制。即每月末,各科室要将上月的监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要详细制定出下个月的监察工作计划,该去哪些矿井?复查哪些矿井?主要的问题又是什么?监察的内容有哪些是需要和地方政府沟通的等,报办事处监察例会上通过后严格执行。三是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对各科室当月计划内监察的矿井进行随机抽查,有效监督监察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通过这些经常性的监督措施,为监察人员执法的公平、公正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2.突出重点内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煤矿安全监察的职责决定了每一个监察人员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为了不使每一项权力失去制约。去年,我们将廉政监督的重点放在监察人员的下矿监察执法上,将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地区、重点煤矿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矿井作为廉政监督的重点内容。同时将监督工作落实到执法的全过程:发现问题是否到位,下达的执法文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标准是否严格等。在7月份开展的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C、D类煤矿进行整顿验收中,一些矿主为了保住自身利益,千方百计跑关系、托人情,甚至不惜代价用请吃饭、递红包等方式拉拢验收组人员,力争使矿井能够顺利过关。对此,党总支有针对性地加强了防腐力度,规定了每一检查组必须由一名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同时在下矿期间,监察人员一个人不允许单独外出活动等内容,正是有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我们的监察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掌握验收标准,未出现一例“开绿灯”现象。石拐区一位政府领导感慨地说:在参与验收的各个部门里,煤监人员是最硬气的。通过一个多月紧张有序的工作,区域内共有33个乡镇煤矿未通过验收而被列入地方政府关闭名单。

  3.讲究方式方法,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们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做好监察工作的需要,也是保护好每一位执法人员的需要。党总支一是通过经常性的理论学习,定期开展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方法,教育监察人员敬业必先廉洁,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在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靠制度管人的同时,加大外部监督机制,即针对监察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办事处领导定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定期到地方有关部门及企业座谈;由各地党风廉政监督员定期填写党风廉政反馈意见单。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如在一次意见反馈中,我们了解到我们的执法人员有时候在矿区监察时,使用矿方的车自己学习驾驶技术,问题虽不很严重,但影响到我们整个队伍的廉政形象,于是办事处领导及时召开会议,讲明利害,将这一现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三、依法监察,提高执法水平

  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持久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得到了有效锤炼,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一年来,全体人员廉洁奉公,不断加强监察执法力度,确保了区域内煤矿未出现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1.严格教育,廉洁执法。在党风廉政教育中联系每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专题讨论与自我剖析相结合、传达文件与读书等其它形式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教育,使大家更加明确了我们肩上所负的职责,分清了权力和责任的关系,牢固树立了“公仆”意识,淡化权力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去年,办事处发挥监察人员的技术优势,协助包头市石拐区等地建立起“煤矿安全技术协会”。并定期对该地区煤矿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会诊”,帮助煤矿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技术上的难题。年底,地方有关部门及企业为了表示感谢,送礼到办事处答谢监察人员一年来的辛苦,被办事处领导婉言谢绝,赢得了煤矿企业的一致好评。用他们的话说:办事处人员水平高、作风硬,工作辛苦,每一次下井矿工身上的汗水有多少,他们就有多少,矿工身上的煤泥有多少,他们就有多少,是我们花钱都请不来的专家。

  2.把握“三不”原则,严格执法。“三不原则”即不放权、不侵权、不越权。这既是我们公正执法的前提,也是我们处理好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关系的基础。不放权。我们是国家垂直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责,工作中不能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扰。去年,鄂尔多斯市某大型煤炭企业的一基建矿井发生事故后,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该矿井未严格履行技改“三同时”的有关规定,施工承包中未严格明确安全责任,依法对该矿下达了停止建设的行政处罚,并加重进行了经济处罚,由于该企业属地方龙头企业,创税大户,市里有关部门出面说情,希望不要停止工程建设,我们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坚决维护了执法的权威,待该矿井履行完各项手续后才恢复建井。不侵权。我们的主要职责是依法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搞好煤矿安全监察离不开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如果我们插手职责范围以外的事情,难免会使地方相关部门产生“抵触”情绪,工作上的协调配合就很难搞好。因此,在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不该管的事情坚决不管。去年,包头市杨圪塄矿业公司一矿井因抽水牵涉到居民区安危而受到当地居民阻挠,公司找到办事处希望出面解决,经调查后,我们认为,该事不属于办事处职责范围,应由地方政府会同安全监管部门予以协调解决。于是将此事以便函形式告知给包头市有关部门,使事情得到了妥善处理。不越权。监察工作中,我们始终教育监察人员牢牢把握原则,干好自己份内的事,不越权行事,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使我们的工作陷入被动。去年,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经办事处配合把关,区域内共有33个煤矿未通过自治区验收,地方有关部门希望我们下达关闭矿井的指令,我们在监察中本着不越权的原则,积极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对未通过验收的煤矿由政府出面组织实施关闭。

  3.坚持标准、公正执法。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个别监察人员通过三年多的工作,与煤矿企业和地方有关部门接触由不熟悉到熟悉后,有时在执法中存在着以情代法、违反执法程序的问题,为此,我们一是严格执行“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做法,针对同类矿井集中检查、集中下达执法文书。二是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公正执法。三是采取了与地方监管部门联合执法、主动请新闻媒体参与、定期向社会公开监察结果等诸多做法,使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统一到一个标准上来,更加规范了各项执法程序。10月份,在对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存在大面积空顶及火区治理的专项监察中,正值生产旺季,个别存在“问题”的煤矿为了不耽误生产,利用各种方式对监察人员进行“通融”,有的煤矿甚至扬言:谁敢停了煤矿,就不让谁的日子好过。在各种威逼利诱面前,我们的执法人员顶住了方方面面的压力,不为利益所动,坚决对13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全部下达了停产整顿的指令,并进行了重罚。

 

 
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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