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鹤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原鹤岗办事处)现有监察人员24人,其中党员2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20人。负责鹤岗、哈尔滨两市行政区域内131个煤矿的安全监察工作。由于受自然条件比较困难的影响,辖区煤矿灾害大,高瓦斯矿井多、煤层自燃发火期短,是全省乃至全国煤矿事故的多发区。面对艰巨的煤矿安全监察任务,我们在国家局党组和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把整章建制,严格考核,狠抓落实,作为提高监察队伍整体素质的重中之重来抓,实现了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执法监察等各项工作的同步推进,实现了辖区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两年来,鹤岗矿区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2003年,辖区煤矿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2004年,又同比下降了57%,创出了近10年来的最好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整章建制抓落实到位,树立四个概念
办事处成立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和执法监察等各项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同时,坚持严格执行,认真遵循,狠抓落实,从而促进了队伍建设的不断加强,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基本适应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客观需要,推动了辖区煤矿安全的稳定好转。但是,在日常的执法监察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些方面的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是办事处成立至2003年初,辖区煤矿重特大事故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7起,死亡210人,其中一次死亡30人的特大事故发生4起,死亡164人。面对现实,我们办事处一班人认真搞剖析,查原因,找根源。大家一致认为,这原因,那原因,办事处的工作没有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是最为根本的原因,对有些规章制度只是说在嘴上、贴在墙上、写在纸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煤矿安全监察的实践中去,导致执法存在“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作风存在没有“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问题,工作存在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
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决定从整章建制入手,在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重点解决有的规章制度不齐、不细和执行不严的问题,并在全处上下树立了“四个概念”:一是数量概念,就是树立量化管理理念,将完成任务的时量、数量、质量意识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中,克服工作的随意性,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刚性。比如,办事处将监察罚款和死亡指标量化到监察室,要求每个监察室每月必须完成3万元以上的监察罚款,各监察室全年死亡控制指标不能超过5人,对完不成任务的监察室进行相应的处罚。二是时间概念,就是牢固树立以最快的速度获得最佳效果的理念。各项工作都有明确的时限,什么时间内完成、分几个阶段完成,十分明确,说到做到。比如,通过瓦斯监控系统发现某矿井存在瓦斯严重超限的采掘作业地点后,办事处要求随时发现、随时监察,重大隐患监察不过夜。一年来,办事处在夜间派出监察人员到煤矿查处瓦斯超限情况就有26次,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有效控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标准概念,就是工作要高起点、高标准。向全国先进兄弟单位学习、向一流标准看齐,用更宽的视野、更严的标准去抓落实。比如,在抓廉政建设上,我们要求监察员下矿监察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得接受矿主的宴请,无论执法结束时是几点都必须返回办事处吃工作餐。我们的监察员回办事处吃中餐的时间基本在12点以后,很多同志经常在午后2点左右才吃中午饭。四是责任概念,就是认真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将目标逐级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比如,对非法矿井或死灰复燃矿井的打击上,责任单位是按各监察室所辖行政区域划分,非法井或死灰复燃在哪个行政区域内,就由负责这个行政区域内煤矿监察工作的监察室负责,责任人是监察室主任,责任领导是主管这个监察室工作的办事处副主任。
二、整章建制抓机制创新,突出四个重点
要把好的思路、好的方略,好的措施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成效,必须形成制度保证和长效机制。为此,我们在机制创新上动脑,通过抓机制建设来促进和规范工作。实践中,我们重点抓了“四制”。
1自由裁量制。为了解决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中徇私舞弊、行政处罚偏宽偏软、“自由裁量权”得不到有效制约的问题,我们研究制定了“鹤岗办事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例如:办事处在执法行为规范出台前,行政执法中不同监察室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在对不同矿井存在井下风量、风质、风速和作业环境的气候,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额度差距很大。有的监察人员处罚严厉罚款2万元;有的监察人员折中罚款1万元;有的监察员执法偏软或考虑感情的因素,罚款2000元;有的还实施现场处罚、罚款1000元。为了解决这些在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我们在执法行为规范中规定:对矿井井下风量、风质、风速和作业环境的气候,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违法行为,最低处罚额度为1万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实施上限罚款。办事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出台后,执法中因自由裁量而产生的问题得到了很好解决,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得到了很好的规范。
2举报通告制。依靠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20几个人的力量查处隐患是有限的,为了让煤矿广大干部职工千万双眼睛帮助我们“查隐患”、“看安全”,我们制定了“举报奖励制度”,并以通告的形式张贴在国有重点煤矿的采区、段队,小煤矿的班前宣传站及矿长办公室。通告写清了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隐瞒事故的目的和意义,并对举报者给予重奖。通告自2004年下半年印发以来,我们共接到举报煤矿违法违规行为60余次,奖励举报人员40人次。通过举报,共查实非正规采煤、瓦斯超限作业、超层越界等重大安全隐患38处;瞒报事故4起,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
3监督制约制。为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努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现场监督。办事处副主任根据责任分工,每天与分管监察室一起到煤矿执法监察,回来后由监察室主任负责填写本室人员廉政写实表,经办事处副主任核实签字后交总支书记审阅;二是随机抽查。由办事处书记、主任对监察人员执法是否到位、处罚自由裁量是否合适、每天监察室所填写的廉政写实是否真实进行跟踪问效,保证全过程不出问题。两年来,办事处主要领导深入煤矿调查核实执法监察及廉政情况70余次,找有关监察人员进行警示教育谈话26次,及时消除了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三是征集意见。办事处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由被监察对象、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参加的座谈会议或采取向他们发送征求意见单的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对办事处在秉公执法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目标考核制。我们制定了《办事处监察员“争先创优”目标考核方案》,实行目标考核责任机制。《方案》将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和内勤管理等工作进行细化、深化和量化,每项工作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标准及完成时限。在细化中,我们把对监察员考核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细化为政治业务学习、廉政建设和遵守法纪、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业绩、内业完成等五大类、16小项、50个考核要素和标准,每个要素又都细化成具体的分值;在深化时,我们对考核内容的每一大类、每一小项及每个考核要素都有严格的规定、要求和考核标准。如“行政执法监察”这一类深化为入井监察及执法规范情况,重大隐患跟踪问效情况,事故上报、处理及结案情况,处理举报案件情况4个小项,而其中的每一个小项又深化为若干个具体的考核要素。比如对“入井监察及执法规范情况”这一小项中考核入井次数的要素,我们要求监察员每月入井不能少于12个,每少一次入井扣1分,每多一次入井加1分,虚报入井扣虚报人每次5分;在量化上,我们把各项工作尽可能变为有量可计的、有数可查的、有率可算的,并具体量化到每名监察员身上。比如对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的次数、对发现重大隐患的条数、对控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对下井次数和出勤天数,完成的得分,完不成的扣分,完成好的加分。目标考核责任机制的建立,不但使考核更加形象、具体、到位,而且规范了监察员的行为和行政执法工作,使各项工作目标的兑现有了实质保证。
三、整章建制抓考核推进,严把四个环节
制度再好,如果落实不下去,就等于没有。因此,我们坚持在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通过采取严格考评、责任追究和表彰激励等措施,使目标、权利、责任、利益相统一,推进了抓工作落实制度化、规范化,各项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煤矿安全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1日考评不走形式。办事处始终坚持每天下午3点召开由全体监察人员参加的考评会,雷打不动。会上每人汇报当天的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由主任和书记分别对每名监察员的监察执法工作和廉政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录在案。
2月评比不走过场。每月2日办事处召开“争先创优”考评会,根据日考评的情况对上月工作进行评比,依据考核方案对每名监察员进行打分,监察室的分数和名次由本室全体监察员得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比结束后,将结果上牌板公示,让大家互相监督。
3严奖惩不搞平均。工作中,我们把考核结果与奖励、评先树优、晋职晋级挂钩。考评中,以不出事故为硬道理,对发生3人以上事故的监察室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连续3个月的评比资格和年终评优资格。省局每月给办事处一定数额的“安康杯”竞赛优胜奖金,在奖金的分配上我们就是按照监察员当月考评得分的多少发放,使考评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在年终总结表彰时,还要对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对综合分值位于末位的监察员和监察室主任进行诫免谈话或适当调整。例如我们在两年年终评选国家优秀煤矿安全监察员活动中,推荐的都是在全年月考评中总分最高的监察室主任。
4严标准不讲特殊。我们在执行考核标准时就像煤矿对待瓦斯一样,不放限,一把尺子量到底。考评中不因违反制度人的级别大小、性质不同或情况特殊而放宽尺度。例如,办事处考核方案中有这么一条规定:“监察员有事请假,就要从当月个人得‘安康杯’竞赛奖金中按请假天数比例扣掉部分奖金”。在考评中,办事处对一位副主任因母亲有病请假2天和一名监察员因有病休息1天的较特殊情况都严格按制度执行,将请假日的奖金扣掉。有的同志说办事处的制度太严了,有些不尽人情,但正因为这样才使考评结果公正、公平、合理,让大家心悦诚服。
通过加强考核和监督,严明奖惩,办事处形成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优胜劣汰的动力和竞争机制,弘扬了正气,使监察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显著增强,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具体表现为“四多、一强、一高”。“四多”即:入井多,监察员入井由原来的月平均不足10个,变为目前的20个以上;发现隐患多,发现隐患问题由原来的月平均235条,变为320条;监察罚款多,2003年全处完成罚款200.05万元,同比增加163%,2004年又完成监察罚款247万元,同比增加23%,人均年罚款10.3万元;拒吃请和拒收礼品、礼金多,近两年来,监察人员共拒吃请420次,拒收礼品、礼金216次,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一强”即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我们的监察员为了控制事故的发生,节假日不休息。入井监察时,小井走全系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到国有重点煤矿不仅去被安排检查的采掘工作面,还主动检查临近的工作面。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要求自已,凡是办事处的规章制度,班子成员都带头遵守,在监察工作中主动做到“下井挑最深的、工作面挑最远的、隐患问题挑最大的、工作任务挑最难的”。“一高”即工作热情高,为了切实控制事故发生,大家在煤矿安全监察的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上积极主动地出主意、想办法,通过集思广益,我们在监察工作中采取了夜间零点班突击监察、一通三防系统和开拓系统审查、集中办事处全部监察力量对国有重点煤矿进行集中监察、在煤矿四级培训中组织主题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煤矿安全思想教育专场文艺演出及对煤矿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进行警示戒勉谈话等新的监察方法和手段,使监察工作收到了奇效。大家都为通过自身的努力工作,创造出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的好形势而感到高兴和自豪,我们的工作热情就像“火一样的热烈、酒一样的甘醇”。
鹤岗办事处的队伍管理机制的本质和核心是充分调动了广大监察员的内在积极性,形成了自我加压、自我驱动,变“要我干”为“我要干”的竞争局面。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局党组和相关部门的认可,省局称我们的做法为“解决队伍建设根本问题的长效机制”,并将我们的做法向全省其他办事处推广。鹤岗市煤炭局和鹤矿集团安监局也先后几次到办事处学习经验,交流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