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报道>>2005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题三>>先教论丛  
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

对建立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


2005/03/31 08:19  
 

中央纪委驻国家监管总局纪检组组长、总局党组成员  赵岸青

  根据中央纪委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前段时间的学习中,我对《实施纲要》进行了认真地学习,并联系实际进行了一些思考。

    中央颁布实施的这个纲要,是我们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根本举措。我们应该按照中央部署和《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实际,着眼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制相适应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我考虑,主要建立和完善五个机制:

    一、以权力观和廉政教育为重点,层层构建思想防范机制。国家安监总局是行政执法机关,安全监察人员手中都掌握有一定权力。因此,必须切实加强权力观教育和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廉洁从政、廉洁执法的自觉性。在开展教育中,要坚持拓宽渠道,创新形式,搞活载体,注重效果,把思想教育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监察执法的各项工作之中。要把总局党组统一部署的教育与各单位安排开展的教育有机结合,日常教育与专题教育有机结合,全员教育与个别谈话教育有机结合,榜样激励与案例警示有机结合,党风廉政教育与安全执法培训有机结合,使教育活动达到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富有成效。当前,要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促进廉政勤政,达到中央提出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四句话”目标要求。

    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层层构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保证,加强监督是关键。几年来,党组在制度建设和加强监督下了工夫。一是建立完善了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的制度。譬如,建立了《关于开展巡视检查的制度》,先后对内蒙古、宁夏、新疆、江苏、四川、山东等省区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情况进行了巡视检查,效果是好的;实行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各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年终都进行述职述廉,并且把述职述廉与年终考评、群众评议结合起来,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群众反映或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对下级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了谈话制度,及时提醒,严格要求,对有的进行了诫勉谈话,达到了教育、监督和挽救干部的目的;对群众有反映,但又够不上立案的,实行了《回复组织函询制度》,要求有关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织说明问题,不仅为一些同志澄清了问题,而且给干部敲响了警钟。二是加强了对人、财、物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党组近年来先后制定了《贯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实施办法》、《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干部考察工作规则》等制度,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能够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在财务管理方面,有关部门按照党组要求,针对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本着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的思想,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譬如,针对个别单位前几年出现的一些经济方面的问题,重点加强了会议费、课题研究费、出书费等“三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办公室(财务司)制定了《机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10项制度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各单位的财务管理。还采取“开前门、堵后门”的办法,每个司室每年给必需的经费,作为特殊情况下慰问病号、慰问老干部等费用。这不仅解决了各司(室)的一些实际困难,也有效地制约了“小金库”问题的发生。三是根据国务院部署,实行了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按照有关规定,行政审批项目由90多个减少到15项,规范了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增加了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了社会监督。    根据《实施纲要》的要求,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并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和约束权力的运行。要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治理措施,切实加强对权力运作全过程的监督。不仅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也要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在监督形式上,要把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效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中央纪委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对本人及家庭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组织报告,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要以加强薄弱环节为重点,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权力运行置于严格的组织与群众的监督和制约之下,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权力、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

    三、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层层构建对腐败的惩戒机制。几年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在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立惩防结合的反腐败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方面,在查办案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发案规律,及时研究制定和采取治本措施,不断拓展防治腐败的路子;另一方面,通过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防止或减少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譬如,前几年,某事业单位接连发生财会人员违法犯罪的案例,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不良影响。事情虽然发生在个别单位,但是我们以此为警戒,举一反三,开展了有关教育,并督促各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和财务方面的漏洞,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近年来机关和在京单位基本上没有发生大的违纪违法案件。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中,要按照惩防并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并把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结合起来。对一些违纪的党员干部,有的可以根据错误的不同程度,按照有关规定,适当采取调离、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措施,防止他们犯更大的错误。

    四、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层层构建反腐倡廉责任机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必须坚持由党组(党委)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业务主管部门各负其责、牵头主抓,纪检监察部门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要巩固和发展多年来全系统上下逐步形成的“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分级负责、分线负责和分项负责相结合,进一步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总局党组将在实行“一岗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制度,使责任更加明确,工作内容更加具体。党组成员对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从安排部署到监督检查,都具体过问,促使所分管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结合本职业务完成所担负的反腐倡廉任务。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要及时向领导提供所分管单位有关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使领导心中有数,在研究、部署和检查业务工作时,以便统筹安排,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之中。

    五、围绕安全监管监察中心工作抓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构建保障服务机制。建立完善保障服务机制,主要是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安全监察执法“两张皮”的问题,把廉政建设融入中心工作的整体部署之中,融入安全监察执法“全过程”。要把总局党组提出的工作总体目标和要求与中央关于开展反腐倡廉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要从实际出发,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譬如,山西局党组针对执法中出现的处罚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不好把握、容易出现问题的情况,去年制定了《安全监察行政处罚统一裁量指导意见》、《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统一裁量参考标准》和《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安全监察执法行为。许多省局也积极总结探索,建立了相关制度。在这些方面还要不断实践、不断积累,逐步建立完善反腐倡廉机制,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

  

 

 
   

相关键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