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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宣传报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5/03/14 16:29  
 

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国家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求,以坚强的党性和饱满的政治热情做好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要积极联系中央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国家局网站、《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及活动《简报》、《安全生产动态》、《政工之窗》等开辟专栏,做好全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舆论宣传、典型报道工作。

    二、建立国家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宣传报道联络员制度,形成信息快速报道机制和网络,由各单位确定一名宣传报道工作联络员,负责及时提供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及需要宣传报道的内容。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阶段自行编印报国家局的简报、材料不应少于5篇。同时,要积极配合国家局安排的有关采访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请各单位将确定的宣传报道工作联络员姓名、职务、电话于2月6日前报国家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

    办公室宣传文件组联系电话:64463276             联系人:欧阳范希

    电子信箱:zfzh@chinasafety.gov.cn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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