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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总书记在“5·31”讲话中指出:贯彻“三个代表”,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这一新的理论概括,为我们指明了如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我们的各项工作、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大思路。
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的根本要求
无论是夺取政权还是执政,中国共产党的力量源泉都是人民群众,其宗旨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离开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谈不上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执政为民”,最集中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最生动地反映了党的执政目的,最鲜明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与其他国家政权的原则不同。因此,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必须紧紧抓住坚持执政为民这个本质。
坚持执政为民是唯物史观的根本要求,也是共产党政党性质的根本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地方就在于,共产党坚持无产阶级利益的根本性和整体性。列宁在十月革命后强调:“只有相信人民的人,只有投入人民生气勃勃的创造力泉源中去的人,才能获得胜利并保持政权。”(《列宁全集》第33卷,第57页)中国共产党是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中诞生、发展、壮大、成熟起来的。毛泽东同志倡导的工作作风,最根本的就是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在社会历史领域中,“实事求是”的“实事”最根本的就是人民群众的需要和利益。所谓认识达到主观与客观相符合,也就是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为,必须以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拥护为最高标准。正因为如此,邓小平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反复强调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方针政策的标准。江泽民同志则进一步指出:“政治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和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
实现现代化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中国共产党明确地确定了这一执政治国的发展目标。邓小平同志在历史新时期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利益、最根本的利益。”(《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2—163页)。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讲话和“5·31”讲话中也强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党的庄严使命,也是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
现代化体现的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大趋势。社会主义现代化深刻地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辩证法。它一方面肯定现代化的目标选择,另一方面又扬弃资本主义道路,通过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现代化;它一方面肯定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又实事求是地承认要通过实现现代化使我国的社会主义从“不够格”到“够格”。
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不断前进的事业。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执政党坚持执政为民,需要从理论与政策相结合的层面,关注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将人民利益通过各项政策体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和协调好。这里有如下三方面问题应当予以注意:
第一,无论是加快发展的速度还是加大改革的力度,都要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力,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国尚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把眼光只放在少数人身上,而是要考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承受力。事实证明,改革既给人们带来实际利益又带来各种机遇和压力。没有压力,社会就不能前进,但如果压力超出多数人的承受能力,一些社会矛盾就会激化。因此,改革和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社会承受力。
第二,需要动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我们要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使广大人民群众既有平等参与机会又能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力,从而促进经济发展,保证社会稳定。我们在克服平均主义的同时,要防止社会财富不合理的过分集中。否则,就会影响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削弱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和对改革的认同感。
第三,人民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执政党应当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但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必须首先考虑。人民的根本利益又总是由具体的利益构成的。因此,执政党要注意群众生活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又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与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以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人的全面发展对执政为民的新要求 马克思指出,人的需要就是他们的本性。需要在现实生活中进一步体现为利益。唯物史观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对利益的追求形成人们的动机,成为推动人们活动的动因。由此看来,需要是人们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它外化为利益,推动着生产的扩大和发展,推动着社会的前进。我国新时期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正是我们党高度重视人民需要的结果。党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确定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并且集中精力致力于这一主要矛盾的解决。
执政党在新时期要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执政为民,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倾心关注人民需要的“日益增长”问题。人的需要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马克思着眼于人类历史的宏观考察,把人的需要分为生存、享受、发展三个层次。恩格斯根据这个观点,把广义的生产资料分为三种,即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发展资料。虽然越是低层次的需要越是基本的,但较低层次的需要一旦基本满足,便会发展为较高层次的需要。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层次的需要,就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虽然人的全面发展的最终实现是在共产主义社会,但它已经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现实要求。我国过去的社会发展主要是实现从“温饱”到“小康”,因此需要把重心主要放在“物”的方面,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极其迫切的日常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现在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新阶段,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社会消费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人民的需要以及由这种需要而产生的利益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被提上了历史议程。
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的执政为民,需要更自觉地理解人民利益的丰富内容,它不仅仅是经济利益,同时还包括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等。要坚持把实现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就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过程中,全面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立足于这样的高度,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求出发,江泽民同志在“5·31”重要讲话中强调,必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高度重视物质文明发展;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繁荣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与此同时,还要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看作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这就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如何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协调好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辩证关系,是中国共产党坚持执政为民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个新课题。
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
执笔:余源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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