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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 (2005年1月17日)
2004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8051亿元,同比增长31.2%,实现工业增加值2256亿元,同比增长23.4%。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保持了稳定,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41685起,死亡4675人,同比分别下降0.9%和4.5%。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1.2%。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铁路等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呈下降趋势。
一、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基本情况
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们重点抓了4项工作。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业务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每起事故都立即作出批示,在全省形成了一把手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层层抓安全生产的氛围。为开展好安全专项整治,省安委会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深入开展安全督查,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去年省政府先后两次组成由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督查组,深入煤矿、非煤矿山、石油化工、道路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督查,省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两高”矿井、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一是先后对两家省属国有重点煤矿进行了停产整顿,关闭了65处无证和55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证小煤矿,在煤炭产量突破6650万吨,比上年增产800万吨的情况下,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3.5%;二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136家非煤矿山和5家石化企业予以关闭;三是集中开展了治理车辆超限会战,在全省公路总里程达到46603公里,车辆增至250余万辆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90人。
(三)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专项整治与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工作相结合;二是专项整治与开展安全检查,治理隐患相结合;三是专项整治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相结合。在安全评估方面,煤矿、非煤矿山和民爆器材企业安全评估率均为10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评估率达97.6%,均超过国家下达70%的指标。在重大隐患治理方面,省备案的工矿企业68项重大隐患,已整改消除57项,占83.3%;省、市备案的112项重大火灾隐患,完成治理71项,占63.0%;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在全省选择了12家小煤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召开了现场会并在全省推广。
(四)加大煤矿安措资金的投入。为提高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省政府改革了省属重点煤矿亏损补贴的使用方式,把补贴资金作为安措投入拨付给企业,对56个安措项目投入9400万元,提升了企业的安全条件。同时要求企业结合技术改造,提足安措费和折旧费,专款专用,确保在安措和采矿环境治理方面每年都有稳定的投入。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全省共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960家,责令停业整顿2016家;排查治理部省级督办的道路交通“黑点”49处,处罚交通违章500万人次,吊扣驾驶证13.7万个,行政拘留1565人次;查处违章船舶93艘,强制报废31艘;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爆炸物品窝点366个,打击违法犯罪人员119人;查处隐患12.4万项,整改率达82.0%;罚款2260万元。
二、下一步深化整治工作的思路
今年,我省要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在解决深层次问题上狠下功夫。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矿、小厂及各类生产经营网点,严防死灰复燃。
二是突出重点,深化整治。重点抓好煤矿瓦斯防治与监控,严禁超能力生产;非煤矿山要继续整顿规范采矿秩序,坚决制止乱采滥挖;道路和水上交通以治理超速超限为重点,整顿驾驶员队伍,清理报废车辆、船舶;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五整顿”、“两关闭”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符合标准。
三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严把审查发证关,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从市场退出。停止审批新建烟花爆竹企业。
四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对专项整治的行业和领域,在搞好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把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向深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