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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介绍


2004/11/18 09:49  
 

  首先,非常欢迎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组全体同志,来浙江省对尘肺病和制造加工业机器伤人两项领域为重点的采访和集中报导。采访组的到来将促进我省更好的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保护劳动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使我省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同时,也借此机会,向各位领导和新闻界的朋友们,介绍我省的《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情况和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方面的具体一些做法。

  一、基本概况

  全省共有企业数53万余家,职业总数6861061人。据2003年统计汇总,涉及有害作业厂矿职工总人数1937439人,其中接害总人数483279人,体检率55.25 %,职业病的检出率为0.73%。全省有现患尘肺病14969例。其中今年共新发职业病874例,仍然以尘肺病发病最高534例,其次是慢性中毒231例,急性中毒54例(死亡2人)。作业环境总监测率47.62%,合格率60.04%。其中粉尘的合格率为48.62%,化学因素71.16%,物理因素53.66%。

  二、我们的做法

  (一)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职业病防治法》

  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为使《职业病防治法》能被企业主、劳动者所充分认识,宣传与培训必须先行。为此,省卫生厅每年都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利用各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今年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全省各级卫生、安监、工会行政部门上下联动,形式多样、内容详实,宣传收到了较好社会效果:

  1.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为使劳动者通过娱乐活动中学习法律,用艺术化的手段使《职业病防治法》的知识深入人心。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专家,将《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内容用图文的形式,编制了一套"《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纸牌",目的是通过打纸牌这项劳动者最喜爱的娱乐活动,掌握法律基本要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本次活动共印制了5万副"《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纸牌",免费向全省部分有毒有害企业的劳动者发放。同时,编写和印制6万本适合企业主和劳动者不同对象学习、通俗易懂的《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知识培训读本,使劳动者和企业主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受到了各界的赞同。

  2.以电波为纽带,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总工会领导联合在浙江省人民广播电台城市之声栏目,举行联合新闻发布会,分析职业病分布特点、防治措施和工作重点,邀请职业病防治专家现场直播解答咨询。同时联线宁波市、嘉兴市卫生局职业病防治和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周期间,在黄金时段,利用电台的全省覆盖优势,每天八次职业病防治公益性广告的轮播,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推向高潮。

  3.全省联动,大力营造宣传气氛。在全省同一时间拉开了宣传周的帷幕,杭州市卫生局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进社区"活动,利用社区优势,把宣传画报送进社区;宁波市鄞州区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举办了一次辖区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发放《职业病防治法》电视宣传VCD;金华永康市卫生局召开了由人大、市府办、总工会、经贸委、镇工办领导以及企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参加的《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二周年座谈会。宣传周期间出动卫生监督员5000人次,利用媒体报道280余次,设计宣传画板718块,分发宣传资料12万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569人、投诉21起。

  4.宣传与整治相结合。全省各地抓住宣传周的有利时机,针对我省制鞋、箱包加工等企业使用的胶粘剂中,存在含有苯、正己烷、1、2-二氯乙烷等毒性较高的有毒成份,可能对劳动者健康造成的严重隐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胶粘剂生产销售专项整治工作。受理案件50起,处罚33起。

  (二)监督与指导并举,推进法律的实施

  1.加大卫生监督的力度。随着我省多种经济类型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重组,乡镇和个私企业的迅猛增加,确实给职业卫生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乡镇、个私企业起点低、规模小,设施差、出现的职业卫生问题尤为突出,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并多次指示要求省卫生厅切实抓好职业卫生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省卫生厅每年通过大范围、高层次的监督检查来营造氛围,发现问题,帮助整改。每年都组织由省卫生厅或省经贸委、省总工会厅级领导带队,及行业协会参与的全省职业卫生的督查。在省级督查的基础上,各市级相应联动,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或纠正。

  2.抓好职业危害的申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必须向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的申报。企业数、职工人数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有通过企业自身及时申报,才能帮助政府准确地掌握本地区职业危害的基本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有些企业主不是顾意不报,而是不知道如何进行申报和存在着何种危害。各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培训班多种形式,对业主进行申报宣传与培训。同时也通过现场监督,指导业主分析毒物帮助和督促其申报。到目前为止,全省的职业危害申报率达61.34%。杭州市下沙开发区、金华市本级、温岭市已全部完成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

  3.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去年以来,我厅按卫生部、国家经贸委等九部委文件要求,重点对制鞋、制革、箱包、玩具和家具制造等行业违法使用苯其及化合物的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及危害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场。温州、台州、绍兴等地是我省乡镇工业最发达地区,通过整治,已逐步意识到职业病的防治,必须从源头抓起,企业主愿意投入资金,建造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厂房,在温州和台州两地新工业开发区现代化的厂房已形成规模,较90年代有明显改善,产业集团化、规模化、园区化建设正逐渐形成。如温州市康耐、红蜻蜓、奥康等鞋业有限公司,都已将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和职工的健康监护工作放在首位。在设计时未考虑通风防毒设施的企业也积极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如台州市据不完全统计,已投入整治资金200多万元,用于添置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认定。法律的颁布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省通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出台了《浙江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对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资质认证,目前已有27家单位通过了资质认定,取得了相应资格。仍有许多单位在积极地筹备之中。

  (三)预防尘肺病,是一场持久战

  尘肺病的发生具有不可逆性。大跃进年代,尘肺病就已成为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关注的重点。六十年代初,东风莹石公司出现的尘肺病人,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大量的医疗费用给国家和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为此,一直以来我省政府、卫生厅都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国有企业尘肺病的问题,采取改革工艺过程,控制粉尘深度等多种措施,均得到有效控制。然而全国最大的职业病索赔案,泰顺民工尘肺事件又一次给我们敲响警钟。

  1.加强作业场所的监督与处罚。历年来,省卫生厅一直将尘肺病的防治作为全省职业卫生的工作重点。《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后,各级卫生监督所执法监督的力度明显加大了,对一些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和现场超标企业,都依法做出处罚。我们作了一比较,2002年与1999年相比,职业卫生监督率增加了71.0%。仅去年,警告户次数1905家,限期整改3171户次;罚款420家,达 93676.24万元。责令停产(停业)70户次数。执法力度逐年在增加。

  2.职业健康检查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是及时发现、治疗职业病的有效方法, 按照卫生部规定的各行业工种定期健康检查的频度,坚持对接触危害因素的职业工人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职业病防治法》增加了上岗前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目前全省已逐步开展这项工作,特别是一些已发生职业病的企业,业主和劳动者都已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央视焦点访谈播出温州龙湾尘肺事件后,省政府、卫生厅、温州市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连夜召开会议,派出专家赴现场解决实际困难。省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知,并要求立即对可能发生职业病的类似企业职工进行应急体检。经过两个月的努力,龙湾70家陶瓷企业2946名就业民工,共体检2659人,体检率达90.26%.已明确诊断的2164人,其中2007人正常,95人观察对象,Ⅰ期34人,Ⅱ期22人,Ⅲ期6 人。龙湾区政府组织社保、卫生、司法等部门根据诊断结论,依据有关规定正在进行善后处理。全省也引以为戒,加大了对尘肺接触行业的检查,两月来,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共出动监督员8705人次,检查有毒有害企业6191家,对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659家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625家,罚款139 家,罚款138.5万元,责令停产50家。

  3.尽快建立和完善体检、诊断网络。按照法的要求加快对体检和诊断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目前已完成700名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我厅近期将下发《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断机构审定程序》,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我省规定对相应机构进行认证。

  三、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 职业病防治需社会各界的重视

  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形式多元化,生产力水平不发达,经济发展不平衡,职业危害形势严峻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尤其是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劳动关系和经济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我省仍有许多企业,特别是乡镇、个私企业起步低,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偏低,缺乏基本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科学的管理理念。劳动者多为外来民工,自我保护意识严重缺乏,恶劣的劳动条件极易在短时间内就发生职业病,这就需要社会各界都来关心、重视乡镇、个私企业的发展,杜绝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环境污染的企业在我省发展。

  (二) 卫生监督队伍亟待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工作量大、任务重、责任重,而现有卫生监督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有的县级卫生监督所仅4-5人,需要承担涉及29部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执法任务。业务素质和人员专业结构已远远不能适应现执法工作的要求。如:医院职业病诊断、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人员数量和业务水平均严重缺乏,短时间内还将有一过渡,还不能完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经费和设备严重不足

  卫生监督所是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执行机构,其职责是代表国家行使执法职能,理应国家承担和下拨所有业务工作经费,而目前我省的卫生监督所除经济发达的地区能基本保证人员和日常工作经费外,其余大多数地方财政拨款根本无法保证日常经费开支,最少的县人均财政0.5万元,职工工资都难以保证,交通和取证工具和现场快速设备落后,有的甚至一无所有。另一方面,职业卫生现场检测仪器设备,品种少,价格高,国内市场购不到定性的仪器设备。

  (四)职业危害申报不及时

  按照卫生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原有的职业危害因素应在2003年1月3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而目前尚完成仅61.43%,职业危害底数尚不够清楚。

  (五)职业卫生监督职能上下不对口

  中编办发(2003)"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 " 15号文件,已将职业卫生现场监督职能由卫生部归口为国家安监局,而我省目前尚在卫生部门,上下不对口,关系不顺。

  三、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经过前一阶段的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我省职业危害状况初步得到改观。特别是一些以往职业危害相对严重的地区,情况已有明显好转。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所做的工作离《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相差甚远。下一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部门配合,各司其职,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

  职业病的防治是一项艰巨、长期、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职业病防治法》已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的职责。各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多管齐下,形成强有力的防治队伍。具体体现"三个代表",保护劳动者这个弱势群体,保证劳动力的可持续发展,达到发展我省经济的目的。特别是乡镇一级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这个任务,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严把职业危害关。

  (二) 尽快理顺,上下对口职能

  为便于工作管理,职权利三者的统一 ,建议省政府能考虑上下对口,调整相关职能厅局。

  (三) 争取各方支持,加大职业卫生投入

  重要的是争取政府支持、政策的支持、财政的投入。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目前这种经济状况,保证卫生监督工作有序进行,为此,我们将向省政府、省财政专题作一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同时,省厅已将实施五年的全省卫生监督机构的装备计划。为使中毒现场在最快的速度分析出中毒毒物,最短的时间内抢救劳动者生命,我厅将职业卫生的仪器设备作为装备重点,投入资金购置快速检测设备,去年已投入170万余元,今年又投入750万,装备各市级现场监测车和全省职业卫生的快速监测仪器设备,有效地保证了监督执法的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为尽快适应《职业病防治法》赋于我们的职责,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制订培训计划,加快培训速度,尽快进入角色,承担起职业卫生监督这个重任。


二00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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