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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济宁办事处所辖煤矿涉及3市12县(市、区)、6个矿业集团公司(矿务局)、11对监狱煤矿在内的57对矿井,年产量8000多万吨,占全省产量的60%。办事处组建近四年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绩效的新路子,创造性地实行了主管煤矿安全监察员制度,坚持执法监察和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起落实,促进了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实现了煤矿安全状况逐年稳定好转,不断创出新水平。辖区煤矿原煤百万吨死亡率由2000年的0.9降到2003年的0.14,今年1-10月份降到0.13。
一、当好煤矿安全"片警",监察责任落实下去
办事处成立初期,我们在深入煤矿加强安全监察的同时,集中分析了辖区煤矿的安全形势,摸清了安全生产"底子"。从表层上看,辖区煤矿大型矿井多,现代化程度高一些,但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大量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其中50%以上的矿井有瓦斯异常区和高瓦斯区,有的煤矿在火成岩侵入区还伴有高毒硫化氢气体,这在全国煤矿是不多见的;大多数煤矿的煤尘具有强爆炸性,爆炸指数大多在35-50%之间,有的甚至达到55%以上;煤矿平均采深达到500-700米,有一部分已达近千米以上,高温、冲击地压大,矿震频发,95%以上的矿井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有的矿井因工作面发火,长达半年之久不能正常生产;煤矿处于经济较发达地区,需要的采掘工人由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大量农民工所替代,此部分工人比例高达60%以上,有的达到80%;在高墙铁网下的11对生建煤矿关押近3万名犯人,流动性大,生产与改造的两重性,对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这些突出问题,我们对安全监察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反向思考。国家对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执法手段已经完备,作为基层办事处必须从提高贯彻执行能力,建立安全监察的长效机制上,采取更加有效、切合实际、体现力度的办法和措施。我们从公安部门的治安管理"片警"上受到启发,认为搞好煤矿安全监察也必须落实监察责任,要细化、传递至每一名监察员的人头上。于是,我们大胆借鉴美国的主管安全监察员方式,按照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决定》和省局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了以突出"一岗双责(执法监察和廉政建设)"为主题的主管监察员管理办法,将办事处对辖区煤矿的安全监察责任分解到科室,再而分解到具体的监察员,每人主管一定数量的煤矿,量化责任,当好"片警"。主要内容体现四个方面:一是界定范围:各监察科对每一煤矿落实主管监察员,同时结合监察员的专业特点和主管煤矿的安全重点做到科学搭配。二是界定职责:熟悉主管煤矿的全部情况,掌握生产动态、安全薄弱环节和监察重点;负责制定监察方案,审查图纸资料、灾害预防处理措施、安全技措资金的提取使用、矿井接续等情况;做好执法情况的记录、收集、整理、统计、传递和落实,并建立以计算机管理为主的监察档案等20余项具体职责。三是量化要求:主管监察员每半月不少于一次调度主管煤矿的安全情况、每季做出一次总体安全评价和不少于一次参加主管煤矿的安全办公会议、每半年开展不少于一次为期一周的驻矿监察,并跟踪监控主管煤矿的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四是考核细致:各科每季对主管监察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办事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诫免;对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相应党纪和政纪处分。
当好主管监察员,切实树立新的监察理念,发挥"两个作用",实现"两个转变",做到角色转换到位。即发挥检查煤矿安全的监察员作用,发挥监督、督促煤矿落实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督战员作用;由行业管理向国家监察转变,由企业的安全检查员向检查企业安全的监察员转变。
二、创新监察机制,安全执法严起来
(一)抓住煤矿安全的"主干",专项监察求实效。
监察企业的安全责任制。重点对煤矿企业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进行监察,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我们对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全面监察,发现董事长、总经理竟没有相应完善的责任制度。对此,我们依法做出处理,提出了严肃的整改意见。在处理一起事故时,主管监察员发现机电副矿长替采煤副总在不完善的安全规程上签了字,依法追究了其本应由采煤副总承担的责任。通过对实行煤矿安全责任制的监察,促进了企业管理层依法治矿、依法管矿的意识明显增强。
监察管企业的管理者。一县属煤矿,班子不团结,安全管理上不去,措施不落实,事故连续发生,我们通过主管监察员掌握和分析情况后,果断向当地县政府提出了更换企业负责人的执法建议书,引起县主要领导的重视,一周之内撤换了包括矿长、书记在内3名班子成员,调整了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了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很快得到扭转。
监察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以生产技术、安全系统和装备设施为主,开展专项预防性监察。针对落实难的问题采取巡回监察、针对薄弱时间阶段采取夜间突查、针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跟踪督查、针对问题多的矿井采取驻矿蹲点监察,在重大生产环节上把好关。如开拓布局的监察,对其设计图纸,一查三年,重点查当年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敢当"黑脸包公",从严执法不留情。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作为办事处负责人首先要带好头,从严执法,为主管监察员做出榜样。某矿使用8600米运输带是非阻燃皮带,办事处领导曾在该矿挂过职,矿长就是他的同学,但仍然毫不犹豫对该矿下达了限期改正的决定。仅此一项企业就投入资金940万元,而当时正值煤炭销售旺季,停一天就减少收入400万元。该矿以现代化矿井、各种保护齐全为由迟迟不想更换,最后"官司"打到分管省长那里。但办事处坚持原则,最终促使煤矿更换33条皮带,新上23套束管监测系统、24套负压二次降尘设施。事后,该矿负责人说了句心里话"这样才感到安稳多了"。接着,我们以此为突破口,对辖区所有煤矿的31906米非阻燃皮带全部进行更换,促使企业共投入资金4592万元。
严考核。为把执法监察工作做得更深入,我们要求主管监察员要根据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创新监察方式,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考核。去年开始,我们在对辖区煤矿实行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实行"煤矿安全行为不良记录"制度,对查出问题做出现场处罚的同时,由主管监察员给予分值记录考核,达到一定分值者责令停产整顿,以此促进煤矿提高日常安全生产的自律性。许多煤矿企业将此种做法推而广之,对企业区队科室和员工也实行了安全诚信度管理。严格考核还要严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能给予上限处理的,就高不就低。对一煤矿监察时,依照有关条款,给予一次性罚款7.5万元;一煤矿发生一起死亡一人的机电事故,对直接责任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年产千万吨矿井,因一起事故责令停产整顿9天,减少收入9900多万元。今年1-10月份,停头停面10处、全矿井停产整顿5矿次,罚款120万元。
(三)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牵线搭桥做"使者"。一是传播安全知识。监察中我们也发现,有些问题是煤矿尤其是地方煤矿因不会、不懂造成的,我们在执法监察的同时,发挥主管监察员的专业技术优势,为煤矿安全生产适时"补位",集中开展"3A(三个全面)服务活动":一是所有主管监察员到煤矿开展业务讲座。针对监察员发现的问题和不同的矿情,讲具体的事,讲身边的事,既有理论探讨,也有问题剖析,生动实在,深受煤矿的欢迎。二是对所有煤矿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教育。今年三季度,辖区煤矿6万人参加了《安全生产法》等10余项法规的集中学习活动,有的煤矿一次就组织了上千人知识答卷考试。三是所有煤矿开展对所有职工开展瓦斯煤尘爆炸现场警示教育。
推介安全经验。由于煤矿管理水平不一,主管监察员主动牵线搭桥,及时将一个煤矿的先进管理经验传播到另一个煤矿。泗河煤矿是一个年设计能力40万吨的地方煤矿,与兖矿集团北宿煤矿同为薄煤层,有着相似的复杂地质条件,苦于无法找到安全可靠的开采方式,生产一直不正常。主管监察员就带领泗河矿一帮人到北宿矿"问诊求药",就连带有企业"机密"的全部生产技术资料全部无条件地拷贝给了泗河矿。泗河矿矿长说,有了办事处监察员的这个"红娘",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走了好多捷径。
架通政企之桥。对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我们及时反映,努力取得解决的措施。有的县乡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给所属煤矿压产量指标,造成生产接续紧张,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证,我们给当地政府提出建议,说明由此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使之及时得到纠正。辖区生建煤矿整体产量已相当于一千万吨的大型矿业集团。但管理体制不顺,监管和专业技术人员明显不足,曾导致安全管理的先天不足,事故不断。对此,我们通过省局向省政府提出了扩大狱警编制、聘用技术人员、加强安全培训的建议,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专门作了批示,并由省政府办公厅专门督办,使生建煤矿的安全管理很快得到了完善。
(四)善借企业内力,创新机制建体系。安全执法监察与企业内部的监察有着本质的区别。办事处二十几名主管监察员所辖区域煤矿的企业安监员有上千名之多,我们注重发挥企业监察员与主管监察员两个积极性,形成互补效应。
打好外围。我们要求主管监察员要当好企业安监员的"后盾",调动和保护他们的积极性,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借其之力,搞好安全监察。有一煤矿安监员对工作面不合格的支柱,按内部规定对该工区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理,但执行不下去。主管监察员获知后,通过现场监察,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规程给予罚款的1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一明显的对比,为煤矿、工区和工人上一场严肃的法制课,为企业安监员的安全监察扫清意识上的障碍,查处事故隐患的力度加大了,效果十分明显。
跟踪问效。主管监察员除自身到现场监察外,还要定期与集团公司的安监局(处)、煤矿的安全监处(科)加强信息联系,了解工作动态,特别是对管理部门和企业内部排查的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技措的落实情况,从措施、资金、人员、现场整改等方面及时进行调度,通过企业安监员抓好落实,整改达到标准要求后,再反馈给主管监察员,使问题解决在闭合循环之中。
智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经验丰富的安全生产技术专家这一宝贵的智力资源,按专业建立了专家支持信息库和主管监察员联系制度,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灾害预防和事故抢救等安全技术难题,由主管监察员向办事处提出申请,启动相应的专家技术支撑预案,组织专家会诊,提出合理化建议。在一起事故抢险中,我们组织了地质、救护等方面的7位专家,共同研究确定最佳方案,付诸实施后,最终将被困井下230小时的两名被困人员安全救出。
三、公正、廉洁执法,队伍形象树起来
公正是执法的生命,廉政是公正的前提。我们要求主管监察员正人先正己,管好煤矿先要管好自身,在建立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一)立规矩,束行为。建立了"一状一卡一办法"的廉政责任制。"一状",即每年元月一日第一件事,是办事处负责人---科长---主管监察员层层签订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坚持半年一考核,一年一总结,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公务员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一卡",即对执法人员下矿执行任务,在交待工作的同时交待廉政要求,回来汇报工作同时汇报廉政情况,每个主管监察员要填写廉政登记卡,将是否收受礼金或纪念品、是否接受超标准接待等情况如实填写,同时被监察单位负责人和同行人员也要在监督人员栏中签字。"一办法",即为将廉政责任状进一步具体化,我们配套制定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办事处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以及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将中纪委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国家局的"九个不准"和省局党组的"八条要求"张贴上墙,作为"座佑铭",同时人手一册,互相监督,自觉遵守。
(二)严教育,强防线。我们在办事处大力开展"学习型队伍"的创建活动,培养"双师型"(总工程师、律师)的复合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自动自发、学习工作化和工作学习化"的新理念,致力于转变思想观念;开展了全封闭式的军训,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培养严谨务实、反应快速、执法有力的工作作风;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廉政教育。
(三)拘小节,严防范。一起大事故往往缘于看来不起眼的隐患。同样,廉政建设无小节,对不廉洁的小事放松,就会酿成大患。对此,我们坚持做到"三不":一是不小视"苗头"。对出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醒,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去年10月,处领导听说有个别同志有向辖区煤矿企业推销产品的意向,就及时找其谈话,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前。二是不近"酒桌"。我们要求主管监察员到矿监察50公里以内的必须回到单位就餐。由于下井延时或路途遥远,不能返回的,一律吃工作餐,不能让企业有关领导陪同。三是不搞"下不为例"。在执法监察中,有些单位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变换手法,以种种理由向监察人员土特产、衣物,我们都一一回绝,决不开口子,不收第一回。
(四)抓时机,敲警钟。防腐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我们除在正常的安全监察中加以注意外,重点在节日前后、安全评估、专项整治、安全生许可证发放、查处违规建设和重大不安全隐患查处、事故处理等七个环节上做到警钟常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一以贯之的廉政作风,使绝大多数辖区煤矿已经熟知办事处的"秉性",无论是日常监察,还是问题查处,送物送钱的现象明显减少。
(五)健机制,重巩固。为了从机制和体制上,把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我们从自身入手,对来自原煤矿的主管监察员实行执法监察回避制度;对所有主管监察员实行轮岗交流制度,今年元月16日,我们将所有主管监察员进行了大"换防";实行廉政建设带队负责制,发生问题组长负联带责任;在所有煤矿的井口设立廉政监督电话和执法公告栏,公开执法结果,接受公众监督。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打造一支执法严、为政廉、靠得住、有本事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
以上是我们近来实行主管监察员的基本做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实行这一制度的基础上,完善配套措施,强化执法责任,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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