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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实行四个委派 完善六大体系把小煤矿真正管住管好


2004/11/11 10:40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是全国重点产煤县区之一,年产原煤300多万吨,辖区内现有各类煤矿70余座,其中国有大矿2座,乡镇煤矿69座。1998年以前,全区乡镇煤矿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1998年以来,石龙区委、区政府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指示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强化管理,科学防治,突出重点,先保安全,再上台阶"的方针和"双化双上"(矿井规模化、质量标准化、管理上水平、安全上台阶)的目标,强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经过几年努力,煤矿安全形势从大乱到大治,目前,全区已创造了连续2200多天百万吨死亡率为零的历史记录。

  一、实行"四个委派",筑牢煤矿安全生产防线

  在工作中,我们把政府的安全监管作用直接化、明朗化、经常化,对煤矿实行"四个委派"。

  一是向煤矿派驻安全矿长。所谓安全矿长,就是受区委、区政府委派,由区煤炭工业局统一管理,直接到煤矿生产第一线,专门负责煤矿安全组织管理和指挥的具体实施人。安全矿长由公开选聘产生,受聘者必须有较强政治素质和领导管理能力,必须是煤矿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一般有大专文化程度,有5年以上从事煤矿生产管理经验。我们明确了安全矿长的权力、责任和待遇。安全矿长拥有煤矿生产指挥权;对煤矿安全负责;实行高薪保安,工资高于一般国有矿技术人员的2-5倍。同时,建立了安全矿长人才档案库和一整套安全矿长管理、考核、监督办法,要求安全矿长每月必须在岗25天以上,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个班次。并实行百分考核制,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安全矿长与矿长在工作上相互配合。在安全方面,矿长要服从和尊重安全矿长意见,矿长无权任免安全矿长。

  二是向煤矿派驻技术副矿长。针对乡镇煤矿技术人员缺乏、设备管理落后的现实情况,我们向全区煤矿派驻技术副矿长,主要任务是负责矿井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几年来,我们不仅解决了乡镇煤矿技术力量极度薄弱的问题,而且还对每座煤矿的地质构造和灾害成因进行了全面普查分析,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有效地预防了水、火、瓦斯等自然条件可能造成的事故。

  三是向煤矿派驻机电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机电培训;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完好率;配合上级组织做好电气设备的检查工作;消灭机电事故等。技术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选派和管理模式大体上与安全矿长相似,只是对技术素质和机电专业知识要求更高,由区煤炭工业局统一管理。

  四是向煤矿派驻安全特派员。从区直各单位抽调151名优秀年轻干部派到各煤矿担任特派员,每矿2名,24小时驻矿,严防死守。安全特派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有关煤矿安全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监督区直机关包矿局委职责履行情况;监督煤矿行业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监督矿长特别是安全矿长、技术矿长、机电矿长履行职责的情况。特派员坚持每天上报安全整改台帐、人员入井情况、瓦斯日报表、安全特派员日志等。为加强对特派员的管理,区成立了特派员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兼任。通过特派员这条线将全区各个煤矿与包矿部门及四大班子领导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责任共担、安全共抓、众志成城、协同作战保安全的局面。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工作,今年,我们突出抓了三项重点:一是加强井下现场安全管理,制订并落实"五职矿长"入井跟班及班前会制度,要求每班必须由一名矿长入井跟班,负责井下安全工作。二是加强井下通风系统管理和巷道治理,及时密闭废弃巷道,彻底消灭独头掘进、盲巷、暗独眼井。三是根据气候、天气、气温变化对井下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防范。

  二、完善六大体系,增强安全保障

  一是积极完善领导管理体系。区委、区政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经常亲临煤矿生产一线。区县级干部分包煤矿,坚持每周到矿检查2次以上,严格落实严防死守责任制,捆在一起抓安全。

  二是积极完善安全指挥体系。我们委派安全矿长,作为区委、区政府的安全大使,赋予他们安全监督权和生产指挥权,使乡镇煤矿所有权和安全监督权及经营管理权分离,把乡镇煤矿的经营活动纳入以安全为中心的指挥体系,从而从管理体制上确立了安全矿长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核心地位。

  三是积极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区政府区长、主管副区长、煤炭局长、主管副局长、煤管站长、各煤矿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专项责任书;明确界定国土资源、公安、工商、税务、电力、人劳、工会等部门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分工,并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十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目标同向,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同时安全矿长、技术矿长、机电矿长、特派员都与其管理部门分别签订了任期目标责任书,形成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环环相扣、互联互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络。

  四是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安全必须由制度作保障。几年来,我们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特别是强化了"四项制度"(以风定产、以风定人、以产定药制度,瓦斯气体日报制度,安全检查日、安全例会制度,隐患台帐、整改、检查制度)、五职矿长责任制(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生产矿长责任制)、矿长入井跟班制度、班前例会制度、两个追究制(事故隐患追究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五大灾害防治措施等,严把"三关"(复工验收关、供电关、火工品供应关)及"两抓两反"(抓现场管理反虚假、抓一通三防反三违)等。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一张严密的安全制度网。

  五是积极完善安全投入体系。安全欠帐多、井下装备条件差是煤矿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投入方面,除按规定征收维简费外,主要是采用行政、经济等手段,使煤矿加大投入力度,改变投资少、欠帐多、设备落后等状况。每年我们都会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装备要求和投资改造项目,使煤矿通过投入改善生产和安全条件。

  六是积极完善安全互保联保体系。为切实增强煤矿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相互之间的互相监督,充分调动投资主体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我区从矿井分布及邻矿之间的连带关系出发,强力推进并实施"安全互保及风险抵押金制度",实行资金指定银行专门储备,统一支配的方法,加强对互保联保单位、风险抵押矿井的管理。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任何人不能动用该项资金,一旦发生意外,由政府统一调配,从互保联保单位存储资金中预先支付。

  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了安全生产,规范了矿业秩序,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保证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煤矿安全的动态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煤矿安全责任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我们始终认为,煤矿安全生产没有终点,只有起点。我们一定牢固树立"不安全无宁日,要安全无安逸"的理念,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对安全工作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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