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报道>>反腐倡廉>>经验交流  
内蒙古:坚持一个“严”字 抓好一个“廉”字 把反腐倡廉融入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全过程


2004/04/08 11:05  
 

  03年,在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包头办事处认真贯彻国家局党组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抓标准、降事故、依法监察的总目标,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执法,廉洁从政,开创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一、公正执法,一把尺子量到底

  办事处处在监察执法的最前沿,主战场在煤矿,重点是井下,能否严格公正执法,对辖区内煤矿安全形势产生直接的影响。在实践中,由于监察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安全隐患的认识和执法能力的不同,对相同相似的安全违法行为,往往做出不同的行政处罚,有的应该取上限却执行下限、有的应该取下限却执行上限,形成执法工作不平衡的现象,甚至还存在处罚差距过大的情况。这样,在煤矿之间就造成了一些误解,认为处罚轻重与监察人员关系亲疏有关,有的煤矿甚至认为监察人员拿了好处才做出不同的处罚。为了消除这些误解,营造一个公平的执法环境,我们统一执法标准,坚持用“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努力做到执法公正。一是分矿监察,集体研究,公开处理结果。我们监察一批同类型煤矿后,把被检查单位、地方煤炭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召集在一起,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体研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形成共识后,集中下达执法文书,并将处罚结果公开。这样,不仅使被检查单位口服心服,而且有效杜绝了各种人情的干扰,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去年在包头市石拐地区,我们分成四个小组,对重点煤矿进行了监察,随后召开该地区矿长及煤炭管理部门人员会议,集中研究,集中处罚,效果很好。二是不因矿井规模大小、性质不同、情况特殊放宽处罚的尺度。年初,我们在伊金霍洛旗地区煤矿开工复产监察中,发现普遍存在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等违法行为。这些煤矿中,有的是内蒙煤炭运销公司所属煤矿,属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管理,以前与办事处一个系统,有的矿长与监察人员是同学,有的是亲戚,关系错综复杂,人情干扰十分严重。但为了公平公正执法,我们迎难而上,硬着手腕,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既不抬高门坎,也不降低标准,对相同的违法事实依法用一个标准实施处罚,维护了执法权威,赢得了煤矿企业的认可。去年未发生一起被处罚单位要求听证或行政复议、诉讼的案件。

  二、 坚持原则,行政处罚“硬”到底

  行政处罚是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煤矿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一年来,我们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依法处罚、不徇私情,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矿井的查处力度,有力推动了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一)勇于动真碰硬,敢拔“钉子户”。去年末,煤矿安全评估工作结束后,鄂尔多斯市部分煤矿认为可以松一口气,盲目突击生产,放松安全管理,致使安全形势有所滑坡。该市的煤矿中有许多“钉子户”,社会关系复杂,有的在当地知名度很高,有些煤矿的领导是原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老领导,关系硬、根子深。我们实施行政处罚时,有些地方领导出面说情,给监察人员的思想上造成很大压力。为此,我们专门召开会议,强调要切实履行监察职责,排除一切干扰,行政处罚一定要“硬”到底。我们在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次沟通的情况下,重拳出击,依法对几个较有影响的大型煤矿实施了3万元的罚款,对达拉特旗高头窑镇某煤矿擅自打开密闭生产、无风作业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拔掉了这个多年来难以管理、让所有部门都头痛的“钉子户”,有力打击了该地区煤矿违法生产行为。一些小煤矿看到办事处的监察执法是动真格的,不为人情所动,不为利益所诱,感叹地说:“这种有背景的矿都被处罚了,何况我们呢!这样的煤矿都受到了处罚,我们不尽快整改还等什么”。

  (二)公开处罚结果,主动请社会监督把关。为了把行政处罚结果最大限度地公开化,我们一是通过简报或通报形式,定期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情况,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对各类煤矿的处罚结果。乌兰煤炭集团公司是鄂尔多斯市的大型煤炭企业,一次被处罚后,想通过关系说情,等找到办事处时,新闻媒体己向社会进行了公告,不得不放弃“公关”的努力。有一次,行政处罚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告后,我们对包头市土右旗某煤矿进行监察时,该矿主反映了有几个矿没有按公告要求进行整改,我们立即对这几个矿进行了复查,迫使这些矿按期整改。

  (三)定期“回头看”,确保处罚到位。我们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巡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回头看”,加大复查力度。对于办事处第一次下达的文书指令拒不执行的,隐患未能在期限内整改完毕的,我们都依法加重处罚。包头市石拐地区某煤矿曾发生过瓦斯爆炸,工作面上部采空区存有火区,井下有害气体有时超标。监察人员第一次监察时,要求该矿摸清老塘火区位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采空区管理措施。第二次复查时,由于该矿一些基础资料未能补齐,且工作面上隅角瓦斯仍有超标现象,我们依法对该矿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石拐地区属高瓦斯地区,在年初煤矿的开工复产监察中,个别矿长为能顺利过关给验收人员送钱,希望能够通融通融,都被当场拒绝。去年,我们查出各类隐患10408项,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20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37份,罚款额度100多万元,有效地促进了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取得了历史性好成绩。特别是鄂尔多斯市共生产原煤5507万吨(不包括鄂旗),死亡17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3,创历史最低水平,其中,国有重点煤矿产煤2907万吨,死亡1人,创全国同类企业之最,在世界煤炭行业也较为罕见。

  三、 追究责任,事故处理“严”到底

  事故调查与处理是搞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坚持把从严事故查处,吸取事故教训作为推动安全生产状况好转的关键来抓。

  (一)调查事故从严从细。我们依据国务院302号令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煤矿安全事故。每起事故发生后,监察人员都迅速赶赴煤矿,仔细勘察事故现场,查阅图纸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在一次处理巴盟明安乡的水灾事故中,因当时井下作业的工人已部分放假,为了找到当时井下现场的一名工人,调查人员不辞辛苦,往返两三千里路,深入该民工的老家宁夏固原取证,为查清事故原因找到了有力的证据。在准格尔旗弓家塔煤矿的一次大面积冒顶事故中,虽未出现人员伤亡现象,但为了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我们的监察人员在煤矿一呆就是七天,最终查明了事故原因。

  (二)积极协调,责任追究到位。包头市石拐区聚福祥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事故处理决定中建议给予区煤管局局长撤职处分。文件下发后,我们跟踪落实时了解到:该局长虽调离了煤管局,但又在其它局任职,“处分”二字未得到落实。于是我们多次和地方有关部门交换意见,讲明利害关系,强调要切实维护事故处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区人民政府给予该局长撤职处分,把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全部落实到位。

  (三)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石拐区“10.3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我们给包头市人民政府送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要求对大青山煤田内特厚煤层的开采方式进行进一步论证,提出合理的采空区管理措施,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 提高素质,队伍建设抓到底

  队伍建设是国家局党组确定的三件大事之一,也是我们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三年来,我们牢牢抓住队伍自身建设不放松,内练素质,外树形象,有力地推动了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抓学习,培育良好作风。年初,根据国家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局纪检组组长赵岸青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队伍建设“四个加强”和“三个不放松”的要求,我们先后制订了《关于规范使用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关于开展包头办事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竞赛活动的通知》等,在办事处内大力培育“五种精神”、倡导“四种作风”。我们组织了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牢记“两个务必”学习活动,开展了实践“三个代表”的工作竞赛。同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监察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切实做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我们常年奔波于广袤的草原、茫茫戈壁及崇山峻岭之间,形成了一支草原上的“乌兰牧骑”,被当地有关部门誉为“高原雄鹰”、“安全卫士”。去年,办事处共外出检查4047次,检查矿井574个,对监察区域内矿井每月现场监察覆盖面达15%以上,复查率100%。有时检查的晚了就在小食堂凑合得吃上一口,晚上实在没地方住,就在老乡的家里休息,其苦、其艰可想而知。去年冬天,我们去土右旗检查,由于雪天路滑,车的一个轮子顺坡侧滑,下面就是万丈悬崖,后果可想而知,幸好被一块儿大石头卡住才得以幸免。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包头市煤炭管理部门一位负责人说:“你们这支队伍在公务员队伍里是最能吃苦、最优秀的,常年穿不成一件像样的衣服,办公室里也呆不了几天,任何一个行政部门的公务员换了你们的工作,都会感到吃惊的”。

  (二)抓班子,带头廉洁自律。一年来,办事处领导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凡是要求监察人员做到的,领导首先做到。要求监察人员不许做的,领导坚决不做。自觉接受党内民主监督和全体监察人员及被监察的煤矿企业的监督,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带动全体监察人员。在开展煤矿安全评估工作中,有的大型企业认为自己属于国有企业,害怕评估打分太低脸上无光,主动找到办事处领导希望能够手下留情,都被办事处领导严辞拒绝。在“非典”疫情较为严重的5、6月份,为做到“防非”和工作两不误,办事处领导冒着危险主动深入矿区、深入井下。正是在领导班子的带动下,监察员们能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利益的诱惑。有的煤矿业主为了避免或减少处罚,想方设法请我们的人员吃饭、洗澡;有的甚至以给饭费的名义等直接向监察人员行贿;有的为了拉拢监察人员,多次提出要我们帮忙解决矿山设备、物资等,并许诺给予高额报酬,都被我们严辞拒绝。在土右旗某煤矿井下检查时,监察人员当场回绝了矿长的礼金后,这位曾是大队支书的矿长激动地说:“各种执法部门的干部我见得多了,你们这支队伍思想是过硬的,让我从心里服气”。

  (三)抓监督,完善廉政制度。去年,我们共修订完善了20余项制度。在《包头办事处规范监察人员廉洁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将不准煤矿企业结算住宿费用、派车接送等内容补充了进去,使大家有章可循。同时重点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在各项规章制度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为13项内容,层层落实至每一位工作人员,做到“一岗双查”。在建章立制中,我们还注重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凡定下来的制度都要钉是钉、铆是铆,坚决执行。

  为保证所订制度落到实处,我们采取内外结合的办法,加强了监督检查。去年,我们从矿区聘请了16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办事处廉政领导小组定期到基层走访,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形式了解每一位监察人员的廉政行为。一年来,共分区域召开监察员廉政座谈会12次,参加座谈人员近270人,反映出的问题10多条。我们对反映出的每一条问题都认真对待,认真核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这些措施,及时、准确掌握了每一位监察人员的思想、工作动态,做到了防患于未然、教育在事前,把一些不良倾向消灭在萌芽状态。

  20042〕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

  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坚持一个“严”字  抓好一个“廉”字

  把反腐倡廉融入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全过程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包头办事处党总支

  2003年,在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包头办事处认真贯彻国家局党组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抓标准、降事故、依法监察的总目标,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执法,廉洁从政,开创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一、公正执法,一把尺子量到底

  办事处处在监察执法的最前沿,主战场在煤矿,重点是井下,能否严格公正执法,对辖区内煤矿安全形势产生直接的影响。在实践中,由于监察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安全隐患的认识和执法能力的不同,对相同相似的安全违法行为,往往做出不同的行政处罚,有的应该取上限却执行下限、有的应该取下限却执行上限,形成执法工作不平衡的现象,甚至还存在处罚差距过大的情况。这样,在煤矿之间就造成了一些误解,认为处罚轻重与监察人员关系亲疏有关,有的煤矿甚至认为监察人员拿了好处才做出不同的处罚。为了消除这些误解,营造一个公平的执法环境,我们统一执法标准,坚持用“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努力做到执法公正。一是分矿监察,集体研究,公开处理结果。我们监察一批同类型煤矿后,把被检查单位、地方煤炭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召集在一起,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体研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形成共识后,集中下达执法文书,并将处罚结果公开。这样,不仅使被检查单位口服心服,而且有效杜绝了各种人情的干扰,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去年在包头市石拐地区,我们分成四个小组,对重点煤矿进行了监察,随后召开该地区矿长及煤炭管理部门人员会议,集中研究,集中处罚,效果很好。二是不因矿井规模大小、性质不同、情况特殊放宽处罚的尺度。年初,我们在伊金霍洛旗地区煤矿开工复产监察中,发现普遍存在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等违法行为。这些煤矿中,有的是内蒙煤炭运销公司所属煤矿,属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管理,以前与办事处一个系统,有的矿长与监察人员是同学,有的是亲戚,关系错综复杂,人情干扰十分严重。但为了公平公正执法,我们迎难而上,硬着手腕,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既不抬高门坎,也不降低标准,对相同的违法事实依法用一个标准实施处罚,维护了执法权威,赢得了煤矿企业的认可。去年未发生一起被处罚单位要求听证或行政复议、诉讼的案件。

  二、 坚持原则,行政处罚“硬”到底

  行政处罚是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煤矿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一年来,我们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依法处罚、不徇私情,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矿井的查处力度,有力推动了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一)勇于动真碰硬,敢拔“钉子户”。去年末,煤矿安全评估工作结束后,鄂尔多斯市部分煤矿认为可以松一口气,盲目突击生产,放松安全管理,致使安全形势有所滑坡。该市的煤矿中有许多“钉子户”,社会关系复杂,有的在当地知名度很高,有些煤矿的领导是原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老领导,关系硬、根子深。我们实施行政处罚时,有些地方领导出面说情,给监察人员的思想上造成很大压力。为此,我们专门召开会议,强调要切实履行监察职责,排除一切干扰,行政处罚一定要“硬”到底。我们在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次沟通的情况下,重拳出击,依法对几个较有影响的大型煤矿实施了3万元的罚款,对达拉特旗高头窑镇某煤矿擅自打开密闭生产、无风作业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拔掉了这个多年来难以管理、让所有部门都头痛的“钉子户”,有力打击了该地区煤矿违法生产行为。一些小煤矿看到办事处的监察执法是动真格的,不为人情所动,不为利益所诱,感叹地说:“这种有背景的矿都被处罚了,何况我们呢!这样的煤矿都受到了处罚,我们不尽快整改还等什么”。

  (二)公开处罚结果,主动请社会监督把关。为了把行政处罚结果最大限度地公开化,我们一是通过简报或通报形式,定期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情况,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对各类煤矿的处罚结果。乌兰煤炭集团公司是鄂尔多斯市的大型煤炭企业,一次被处罚后,想通过关系说情,等找到办事处时,新闻媒体己向社会进行了公告,不得不放弃“公关”的努力。有一次,行政处罚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告后,我们对包头市土右旗某煤矿进行监察时,该矿主反映了有几个矿没有按公告要求进行整改,我们立即对这几个矿进行了复查,迫使这些矿按期整改。

  (三)定期“回头看”,确保处罚到位。我们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巡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回头看”,加大复查力度。对于办事处第一次下达的文书指令拒不执行的,隐患未能在期限内整改完毕的,我们都依法加重处罚。包头市石拐地区某煤矿曾发生过瓦斯爆炸,工作面上部采空区存有火区,井下有害气体有时超标。监察人员第一次监察时,要求该矿摸清老塘火区位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采空区管理措施。第二次复查时,由于该矿一些基础资料未能补齐,且工作面上隅角瓦斯仍有超标现象,我们依法对该矿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石拐地区属高瓦斯地区,在年初煤矿的开工复产监察中,个别矿长为能顺利过关给验收人员送钱,希望能够通融通融,都被当场拒绝。去年,我们查出各类隐患10408项,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120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37份,罚款额度100多万元,有效地促进了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取得了历史性好成绩。特别是鄂尔多斯市共生产原煤5507万吨(不包括鄂旗),死亡17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3,创历史最低水平,其中,国有重点煤矿产煤2907万吨,死亡1人,创全国同类企业之最,在世界煤炭行业也较为罕见。

  三、 追究责任,事故处理“严”到底

  事故调查与处理是搞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坚持把从严事故查处,吸取事故教训作为推动安全生产状况好转的关键来抓。

  (一)调查事故从严从细。我们依据国务院302号令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煤矿安全事故。每起事故发生后,监察人员都迅速赶赴煤矿,仔细勘察事故现场,查阅图纸资料,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在一次处理巴盟明安乡的水灾事故中,因当时井下作业的工人已部分放假,为了找到当时井下现场的一名工人,调查人员不辞辛苦,往返两三千里路,深入该民工的老家宁夏固原取证,为查清事故原因找到了有力的证据。在准格尔旗弓家塔煤矿的一次大面积冒顶事故中,虽未出现人员伤亡现象,但为了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发生,我们的监察人员在煤矿一呆就是七天,最终查明了事故原因。

  (二)积极协调,责任追究到位。包头市石拐区聚福祥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事故处理决定中建议给予区煤管局局长撤职处分。文件下发后,我们跟踪落实时了解到:该局长虽调离了煤管局,但又在其它局任职,“处分”二字未得到落实。于是我们多次和地方有关部门交换意见,讲明利害关系,强调要切实维护事故处理决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区人民政府给予该局长撤职处分,把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全部落实到位。

  (三)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石拐区“10.3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我们给包头市人民政府送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要求对大青山煤田内特厚煤层的开采方式进行进一步论证,提出合理的采空区管理措施,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 提高素质,队伍建设抓到底

  队伍建设是国家局党组确定的三件大事之一,也是我们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三年来,我们牢牢抓住队伍自身建设不放松,内练素质,外树形象,有力地推动了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抓学习,培育良好作风。年初,根据国家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局纪检组组长赵岸青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队伍建设“四个加强”和“三个不放松”的要求,我们先后制订了《关于规范使用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关于开展包头办事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竞赛活动的通知》等,在办事处内大力培育“五种精神”、倡导“四种作风”。我们组织了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牢记“两个务必”学习活动,开展了实践“三个代表”的工作竞赛。同时,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监察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切实做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我们常年奔波于广袤的草原、茫茫戈壁及崇山峻岭之间,形成了一支草原上的“乌兰牧骑”,被当地有关部门誉为“高原雄鹰”、“安全卫士”。去年,办事处共外出检查4047次,检查矿井574个,对监察区域内矿井每月现场监察覆盖面达15%以上,复查率100%。有时检查的晚了就在小食堂凑合得吃上一口,晚上实在没地方住,就在老乡的家里休息,其苦、其艰可想而知。去年冬天,我们去土右旗检查,由于雪天路滑,车的一个轮子顺坡侧滑,下面就是万丈悬崖,后果可想而知,幸好被一块儿大石头卡住才得以幸免。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包头市煤炭管理部门一位负责人说:“你们这支队伍在公务员队伍里是最能吃苦、最优秀的,常年穿不成一件像样的衣服,办公室里也呆不了几天,任何一个行政部门的公务员换了你们的工作,都会感到吃惊的”。

  (二)抓班子,带头廉洁自律。一年来,办事处领导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凡是要求监察人员做到的,领导首先做到。要求监察人员不许做的,领导坚决不做。自觉接受党内民主监督和全体监察人员及被监察的煤矿企业的监督,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带动全体监察人员。在开展煤矿安全评估工作中,有的大型企业认为自己属于国有企业,害怕评估打分太低脸上无光,主动找到办事处领导希望能够手下留情,都被办事处领导严辞拒绝。在“非典”疫情较为严重的5、6月份,为做到“防非”和工作两不误,办事处领导冒着危险主动深入矿区、深入井下。正是在领导班子的带动下,监察员们能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利益的诱惑。有的煤矿业主为了避免或减少处罚,想方设法请我们的人员吃饭、洗澡;有的甚至以给饭费的名义等直接向监察人员行贿;有的为了拉拢监察人员,多次提出要我们帮忙解决矿山设备、物资等,并许诺给予高额报酬,都被我们严辞拒绝。在土右旗某煤矿井下检查时,监察人员当场回绝了矿长的礼金后,这位曾是大队支书的矿长激动地说:“各种执法部门的干部我见得多了,你们这支队伍思想是过硬的,让我从心里服气”。

  (三)抓监督,完善廉政制度。去年,我们共修订完善了20余项制度。在《包头办事处规范监察人员廉洁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将不准煤矿企业结算住宿费用、派车接送等内容补充了进去,使大家有章可循。同时重点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在各项规章制度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为13项内容,层层落实至每一位工作人员,做到“一岗双查”。在建章立制中,我们还注重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凡定下来的制度都要钉是钉、铆是铆,坚决执行。

  为保证所订制度落到实处,我们采取内外结合的办法,加强了监督检查。去年,我们从矿区聘请了16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办事处廉政领导小组定期到基层走访,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形式了解每一位监察人员的廉政行为。一年来,共分区域召开监察员廉政座谈会12次,参加座谈人员近270人,反映出的问题10多条。我们对反映出的每一条问题都认真对待,认真核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这些措施,及时、准确掌握了每一位监察人员的思想、工作动态,做到了防患于未然、教育在事前,把一些不良倾向消灭在萌芽状态。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包头办事处党总支

 

 
   

相关键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