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安监传真[2005]第3号

关于辽宁省阜新集团公司海州立井瓦斯爆炸事故抢救工作的意见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

  接到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阜新集团公司海州立井瓦斯爆炸事故报告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王显政局长、赵铁锤副局长立即组织有关司室研究,对事故的抢救和善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立即成立抢险指挥部,要全力以赴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核实下井人数,确定被困人员位置,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抢救,采取一切有力措施,抢救被困人员。

  二、事故抢救过程中,在通风上要采取措施,要密切注意井下瓦斯情况,尽可能防止有害气体进入人员集中的地点,并确保抢救人员的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三、认真做好全矿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矿区稳定。

  四、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全局煤矿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存在隐患的矿井和采掘面要停产整顿,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五、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大瓦斯治理力度,严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国家局赵铁锤副局长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