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
王德学 |
(2007年4月27日)
同志们:
今天,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召开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电力系统水电站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这个会开的好,开的及时。这次会议的召开,必将对推动电力系统水电站运行安全工作上新台阶,促进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起到积极的作用。上午,玉波副主席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我受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同志的委托出席这次会议。下面,利用这个机会我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正确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先后召开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煤矿瓦斯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把安全生产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纳入行业和地方“十一五”规划,分解和落实年度控制考核指标,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安全投入,狠抓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健全应急机制,使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势头。
根据统计数据,今年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呈现以下3个特点:
一是事故总量持续下降。1-3月,全国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同比分别下降22.5%和15.1%。煤矿、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火灾、铁路、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事故都有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煤矿下降22.8%和15.6%、火灾事故下降29.5%和20.3%、道路交通下降21.3%和13.0%、铁路下降43.4%和50.7%。
二是重特大事故减少。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482起、死亡1931人,同比分别下降10.6%和8.6%;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19起、死亡334人,同比减少8起、85人,同比分别下降29.6%和20.3%。
三是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展较好。一季度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0.3%。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16.1%,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16.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1.3%,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13.3%,农机机械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8.3%。
总的看,“落实年”、“攻坚年”开局较好,多数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相对平稳。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看到差距,认清形势依然严峻的一面。
一是煤矿事故3月份以来出现反弹。当月,全国煤矿就发生事故99起、死亡及失踪279人,虽然比去年同期明显减少,但比2月份多60起、198人,分别上升153.8%和244.4%。从3月18日至29日,先后发生4起特大事故,共造成72人死亡。3月份煤矿重特大事故,约41%发生在非法煤矿。
二是少数行业事故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一季度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事故死亡人数上升3%,其中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上升86%;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15%和140%;建筑施工事故起数下降,但死亡人数上升3.9%,其中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上升14.3%;农业机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6.3%和9.1%。消防火灾事故总量下降,但重特大事故增加5起。进入四月份以来势头未减。这说明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确实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三是瞒报事故问题比较突出。1~2月煤矿发生了19起重特大事故,其中有6起被瞒报。3月中下旬又连续发生3起恶意瞒报重特大煤矿事故的事件。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隐瞒不报,破坏现场,销毁入井记录和资料,转移尸体,相关人员逃匿。接到举报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立即进行了核查处理,目前逃匿人员大部分已缉拿归案,相关责任者已经受到、或者即将受到严肃处理。其他一些行业领域,也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瞒报、迟报事故问题。
特别是近期接连发生一些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4月16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周庄镇王庄煤矿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造成
33人涉难。4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滑落事故,造成32人死亡。4月23日, 重庆北碚区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26人死亡。
这些充分表明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同时也表明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而且暴露出: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认真、不负责,安全管理滑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依然严重;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执法不严,工作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得力,监督管理不到位,整顿关闭态度不坚决等问题还很突出;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改变,行业管理相对弱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欠账较多,一些行业基础管理仍然薄弱、防范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还相当脆弱以及违法违纪、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继续存在。
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指示,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利条件,正视已经取得的成效,冷静清醒地分析和对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警钟长鸣、长抓不懈,狠抓落实,乘势而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求真务实,努力工作,认真做好“攻坚年”、“落实年”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把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的“攻坚年”、“落实年”,提出了“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2006年的基础上下降1.3%,一次死亡3-9人事故起数下降3%,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数下降3%”的工作目标。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我们认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舆论氛围
各级电力安全监管部门及各电力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使之更加深入人心。同时,要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地位、作用的认识,真正把安全生产纳入发展电力工业的总体布局,继续创新、发展完善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把握规律、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安全文化阵地建设,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推动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厂区、进大坝;要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和监督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二)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要推动其责任落实到位。各级电力安全监管部门是政府监管主体的组成部分,应把工作重心转变过来,按照依法严格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强化社会监督的思路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对电力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大力开展企业安全诚信评价,促使电力企业主体责任到位。要切实加强对电力系统中央企业、地方国有大型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电力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在此基础上,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应由企业承担的各项安全职责。要下大气力抓好企业内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之中,纳入企业的整体工作部署之中,做到安全与生产同步发展。企业的各级领导要经常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措施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尽到,加强内部考核与管理,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三)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安全的基础在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能否长治久安,关键在于企业的安全基础是否扎实,安全状况是否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是否得到提高。目前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企业安全管理滑坡、基础管理弱化问题十分严重。因此,加强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当前应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请电力系统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二是把住安全准入门槛,把住安全条件关,严格“三同时”管理。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使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四是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狠抓落实。五是层层分解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激励与制约机制,严格进行考核。六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七是严格劳动用工管理、职工培训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管理及现场管理。八是经常排查隐患,使各类隐患能得到有效控制和及时消除,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九是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对一些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引导他们努力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十是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强科学监控。
(四)深化电力建设施工的专项整治
当前,电力行业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新建项目多、规模大,企业扩张迅速。这种高速发展的形势,充分证明了电力行业在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也显示出了电力工业的蓬勃生机。但作为安全监管部门和各个电力企业,也必须充分认识到这种高速发展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压力。电力基本建设的强力推进,无论对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还是对于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和监理单位,在安全保证上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一是电力建设项目多、战线长,造成管理跨度大,技术和安全管理力量严重不足。二是一些电力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技术管理不严,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制度不完善,技术方案存在缺陷。三是压缩工期、抢进度现象比较普遍,造成大量交叉作业和立体施工问题,影响施工、安装和调试质量。四是安全投入不足给施工安全带来隐患。五是部分监理单位监理职责不清,存在不规范监理现象。为此,必须进一步深化电力建设施工的专项整治。所有电力施工工程都要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各方的安全职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电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搞好自查自纠。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消除。对电力建设的秩序,要严格加以整顿规范,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顿。要进一步规范工程承包,明确发包和承包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不能以包代管、一包了之。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电力施工队伍管理和现场管理,落实对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任务,提高安全技能。
(五)加强电力行业应急管理工作
电力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电力安全生产不仅涉及电力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而且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社会生产的安全用电,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好电力行业的应急管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电力安全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从各单位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完善预案体系,把行业预案、地区预案、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预案搞好衔接,加强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建立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形成有力机制,一旦发生事故,要灵敏响应、果断指挥、快速行动、有力控制。要强化值守工作,坚持工作靠前,强化基层基础,加强防范控制。尤其要针对风雪、台风、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给电力安全生产带来的威胁,强化措施、超前准备、抓好落实。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大电网事故,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抓好电力系统水电站运行安全工作
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是电力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电力安全监管部门是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的主体,水力发电企业是水电站大坝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级电力安全监管部门和各水力发电企业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刻认识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水电站大坝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电力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严格执法,督促和引导水力发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水力发电企业要严格履行职责,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要切实加强大坝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针对大坝安全的应急预案,认真组织演练,并及时告知周边群众,做好避险、自救、互救工作。要严格落实企业的总经理、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各级主要负责人的大坝安全责任。
二是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排查治理隐患。水电站大坝的安全工作是水力发电企业的生命线,各水力发电企业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投入,用于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软件、硬件建设,努力建设本质安全型水电站大坝。
要加强对大坝安全的监测监控,尤其是汛期,更要严防严控,及时报告险情,发现存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隐患不除,厂无宁日”,安全投入相当一部分资金要用于排查和治理隐患。各水力发电企业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情况登记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国家、行业、地方和本企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经常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型和危险程度,据此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进度和整改期限,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和消除。
三是科技兴安,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绝大部分水力发电企业是中央企业或者地方国有企业,国有企业要走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前列,发挥好示范作用。要认真贯彻“科技兴安”战略,积极实施对水电站大坝的科技管理、科技保安。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设备和落后工艺,率先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要以总公司、大集团为依托,探索建立产、研、学一体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基地,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推动安全理念、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创新,真正把做好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科学管理的基础上。
水电站大坝的重大危险源数量上比较多,转化成事故隐患的诱发因素也比较多,必须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一是要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的有关要求如实申报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在此基础上,要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基础档案。二是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三是要定期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等级和危险程度采取不同的监控措施。四是要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定期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并做好纪录。与此同时,要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害后果告知牌或标识。五是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重大危险源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六是要对存在事故隐患和严重缺陷的重大危险源及时进行整改治理,确保安全。七是要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检测监控以及治理整改所必需的人财物的支持。八是要加强与重大危险源周边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告知他们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和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同志们,水电站大坝的安全事关水力发电企业的生存问题,事关经济社会稳定的大局,做好安全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电监会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身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协作,不懈努力,严密防范,确保安全,为十七大的顺利召开,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