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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显政在全国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推进科技创新 落实安全规划 为实现落实年攻坚年目标任务提供支撑保障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7/03/2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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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显政

2007年3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6年安全规划科技工作,安排部署2007年以及今后一个阶段工作;动员起来,进一步坚定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指导原则,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全面落实安全规划,为确保“落实年”、“攻坚年”目标任务的实现提供切实可靠的支撑保障。

  这次会议同时宣布成立第四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对第三届安全生产优秀科技成果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总局党组对这次会议的召开非常重视。会前,毅中同志主持召开了局长办公会,听取了会议筹备情况汇报,并就加强安全规划科技工作做了专题研究;党组成员全部出席会议。这次会上毅中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2006年安全规划科技工作回顾

  2006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取得较好成绩的一年。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安全规划、安全科技和中介机构监管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将安全生产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将加强安全生产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经总局多方面努力,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把安全生产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专节。《纲要》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两个综合约束性指标。同时,还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重点项目列入国家“公共服务重点工程”,将"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设施及支撑体系"列入“中央政府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第一次以国家规划纲要的形式确立了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现代化建设总体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同时规划、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在此基础上,国家统计局将上述两项综合指标与“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一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告。中组部将安全生产纳入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总局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指标考核体系。绝大多数省区、行业和企业的“十一五”规划,也设立了安全生产专节或专篇,设立了与《纲要》一致的指标、目标,纳入政府政绩、企业业绩考核,为保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制定发布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编制完成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经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办正式印发。它是建国以来国家组织编制的第一部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点工程,涉及15个部门、13个重点行业领域的17个具体指标。总的来看,《规划》具有宏观性、前瞻性、政策性和指导性,定位恰当、结构合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目标任务切实可行,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已将《规划》中明确的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两个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全国31个省(自治区、自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制定了地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其中26个已将安全生产综合性指标纳入地方发展规划纲要。各地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多次组织专家和各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论证,保证了规划的顺利发布,同时也为规划的实施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安全生产“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以及12个直属事业单位的“十一五”发展规划业已编制完成。

  (三)启动实施了一批重点建设工程

  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建设期为两年的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该项目建设总体投资为2.74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1.59亿元,地方政府配套投资1.15亿元。目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已下达了2006年投资计划和资金,项目建设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已经完成;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复,该项目建设总投资4.9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67亿元,依托单位和地方政府投资2.26亿元。项目建设期两年,包括4个国家级中心、31个实验室,32个省级中心、94个实验室。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审批过程当中;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察业务用车项目建议书已经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家发改委。上述重点工程的启动建设,将对强化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能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四)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一是发布了《“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明确 “十一五”期间,以增强安全生产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大力实施以安全生产8项基础理论研究、60项科技攻关、100项先进适用技术推广、8项示范工程、6类科技支撑平台为主要内容的"86186"安全生产工程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及监管水平。

  二是“4322” 重大科技项目得以落实。以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为主,组织凝练的煤矿瓦斯、火灾与顶板重大灾害防治,非煤矿山典型灾害预测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控与应急救援,职业危害预防等四个重点项目已列入科技部启动的“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与物证分析、矿井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矿井老空区探测与水害防治等三个重点项目,作为“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立项论证的基本程序已经完成。

  承担了国务院应急办负责组织的"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中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作为科技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之一,安全生产劳动防护公益与行业共性技术转化平台建设项目正式启动。

  煤矿瓦斯动力灾害预防和重大灾害项目研究两个基础课题,被列入国家重大基础研究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以上科研项目可获得2亿元左右的国拨科研经费的支持。目前已集中了国内40多家国家级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承担和参与研发建设;采取产学研结合的模式,选择松藻煤电公司、河北邢台矿业集团、山东莱芜矿业集团等典型企业进行研究成果示范,具有良好的应用转化前景。

  三是积极开展先进安全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在编制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计划的基础上,成功组织了第三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和优秀推广项目评审工作,共有155项分获一、二、三等奖,143项确定为优秀推广项目。在全国煤矿组织推广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瓦斯事故预防效果明显,全年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21%和39.2%;与科技部共同召开了危险品储运、客运安全监控技术现场推广会,目前该系统已在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集团的5000余辆危险品运输车辆上成功应用,北京、内蒙古、江苏、四川等省(区)相继进行了推广。其它如在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不得排放的技术措施、完善重点区域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强力推行以高氯酸钾代替氯酸钾等,这些先进适用技术措施、装备设施已在相关的安全生产领域发挥了十分突出的作用。

  四是加大安全生产科技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力度。总局作为国家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了安全生产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在社区和厂矿企业组织开展了以“科技兴安、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科技周活动;举办了专家在线讲座、安全科普知识网上竞赛、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科技论坛等活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并陆续播放了《安全与法》、《安全现场》电视宣教片;通过中央政府网站、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积极宣传安全科技知识、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常识等,对提高全民安全科技素质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五)规范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经历了从无到有,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成长的历程,初步搭建起了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体现“四个分开”要求的中介机构分级管理基本框架。

  中介机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管理规定》,制定修订了《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完成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和《矿用产品技术审查准则》、《矿用产品现场评审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验规范》等四个课题研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与评审等10个程序性文件和制度已在网上公布,有效推动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中介机构监管明显加强。按照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审批程序,严把材料审核、现场核查、会审和资质许可关,完成了103家申报安全评价甲级资质和30个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的审查、批复工作。全国共有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147家,检测检验机构甲级资质40家、乙级68家。目前主产煤省区基本建立起煤矿检测检验体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检测检验工作逐步得到加强。在此基础上,严格监督检查,促进规范化建设。对取得资质的70余个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其中24个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了定期监督评审;对2005年批准的44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年审复核,并对各地乙级资质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已吊销甲级资质1家、停业整顿2家、警告处罚2家、通报批评14家,对安全评价机构规范化运作起到了有效的警示教育作用。

  积极推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全年共受理2885家、4328批次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800余个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认证申请。通过严格技术审查、现场评审、抽样检验和监督检查,有效规范了安全标志产品市场,强化了安全生产的源头治理。

  (六)较好地发挥了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智囊作用。

  在总结前三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的基础上,经充实调整,形成了目前第四届专家组,分煤矿、非煤矿山、石油化工、交通运输、建筑消防、机电和综合7个专业组,共计284名专家,其中既有来自政府、企业的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也有熟悉国内外安全生产状况的科研和教学工作者。总局党组信任、支持专家工作,各位专家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加强,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借此机会,代表总局党组对各位专家为安全生产事业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概括来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专家加强科学分析和预测,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安全生产决策。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各专家在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和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编制,以及安全生产若干经济政策的制定等方面都作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和支持。去年3月2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会上,范维澄院士、刘铁民研究员就国外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进行了详实讲解,这对把握安全生产规律性,增强对我国安全生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了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确立了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强化了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调动全党全社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立法和标准制修订工作。在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条例、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10个部门规章和64部规程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专家组均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在去年总局成立的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有近三分之一的委员来自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

  三是推进安全工程学科建设,培养安全科技新生力量。集中安全生产专家,成立了安全工程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向国务院学位办申报了设立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目前,全国已设置安全工程学科的本科院校86所、硕士和博士院校49所;新成立的湖南省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设立了全国第一个烟花爆竹专业,去年首次招收120多名专科学生。各位专家在安全生产科技体系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研究、验收和成果推广等方面都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他们在完成自己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引领行业领域安全科技发展的同时,还通过指导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实施人才兴安战略等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科研后备力量。

  四是为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实践表明,安全专家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鉴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以严谨科学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为科学制定救援方案、进行事故定性、完善整改措施、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了决策性意见。

  总之,2006年规划科技工作,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的相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有关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工作在安全生产规划科技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慰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个别地区安全生产规划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少数省(区、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尚未履行完审批程序,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尚未与地方发展规划纲要相衔接。目前,尚有河北、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省区未将安全生产主要指标纳入地方发展规划纲要;还有4个省区安全生产重要指标没有纳入本地区统计指标体系;有的地区和行业规划中已经明确的年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尚未落实,已经实施的还存在薄弱环节,项目的政策措施不配套,工作进度不明确。这些问题都对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是安全科技工作与安全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和企业对安全科技工作的主导作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安全科技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创新体系不完善,人才匮乏,技术力量明显不足;项目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到位;不少已经研发、需要推广的科技项目尚未启动,成果转化率不高,未对安全生产真正起到引领和支撑作用;尤其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安全科技的多样性,如何加大多层次的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实现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还需作更多艰苦细致的工作。

  三是中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工作质量需要提高。有的安全评价机构未能严格按照过程控制程序有效运行,评价报告未达到技术规范要求;有的评价机构未严格遵守总局规定的安全评价从业人员登记、变更管理制度;个别地区对乙级资质评价机构审批把关不严,审批程序不规范、备案不及时。

  四是安全标志产品的生产和管理尚存一些缺陷。去年共撤销不符合安全标志管理标准的29家企业、52个产品的安全标志;暂停27家企业、147个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对无安全标志,违规生产的24家企业进行了公告。这一方面说明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细致;同时也表明新形势下,企业的安全标志产品的生产、认证,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以上问题,需要各地、各部门务必冷静分析,抓住要害,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7年安全规划科技工作目标和任务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年”和“攻坚年”,做好今年安全规划科技工作至为重要。当前必须深刻地认识到,全国安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形势仍然严峻,主要是事故总量过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煤矿、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生产力发展不均衡、经济增长方式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和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但安全生产与各地区、各行业规划衔接不够、安全科技水平偏低、安全装备手段落后、技术保障能力不足也是制约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之一。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规划科技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根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2007年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着“落实年”和“攻坚年”目标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安全生产大局,坚持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为主线,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继续推进信息与技术装备等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把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加强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7项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规划的衔接与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划指标考核体系

  《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是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职责的重要体现,是对“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必须全力抓好。

  一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与国家《纲要》、《规划》和地方政府规划纲要的衔接工作。目前尚未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纳入本地区规划纲要和统计指标体系的,要进一步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汇报,利用召开人大会议修订规划纲要或进行规划纲要中期评估调整的机会,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纳入其中;尚未完成本地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审批的单位,更要加紧工作,及早履行审批程序,以便尽快发布实施。各地都要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纳入本地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地方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告。

  二要抓紧《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分解落实工作。围绕本省(区、市)《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抓紧制定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从指标任务、政策措施、工程项目等方面明确责任主体,一项项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研究制定《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调整和考核制度,抓好督促检查,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划指标考核体系。按照与国家《规划》相对应的原则,要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业绩考核内容。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将要下达“十一五”期间,各省(区、市)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降低计划指标,各地各单位要逐级分解落实到市、县和企业,切实发挥安全生产约束性指标应有的推动和激励作用。

  (二)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为安全生产监管的执法监察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

  按照分期分批启动《规划》提出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原则, 今年要着力推动煤矿事故预防和主要灾害治理、安全生产信息体系、技术支撑专业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察业务用车补充更新等项目建设。

  一要抓好国债资金项目落实。今年国家将继续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国有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抽采利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要积极配合发展改革、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做好项目申报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煤矿企业提出的安全改造项目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质量,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二要加强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已被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列为“金安工程”,并纳入2007年工作要点。目前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已全面启动,各地在与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沟通的同时,要积极与本省信息化小组办公室沟通,将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等内容纳入本省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尽快落实配套资金,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稳步推进,把项目建设成为一流标准化工程。

  三要加快启动重点工程。对于《规划》提出的重点工程项目,各省(区、市)要积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做好项目的申报立项与实施工作,对于规定年度内应该启动或完成的工程项目要加快工作进度。积极做好技术支撑中心和煤矿安全监察车辆补充更新等项目申报,抓紧开展有关人员培训、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三)坚持科技创新,努力实现安全科学技术的新突破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要围绕安全生产技术重点和难点问题,攻坚克难,力求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要继续紧紧围绕总局的重点工作,积极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为重点,健全科技创新体系,搞好安全科技成果的研发和推广,加快推进“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等重点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纳入所在省(区、市)的“十一五”科技规划,争取得到地方政府科技经费的支持。同时组织好2007年度总局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抓好项目的鉴定验收,从中发现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实践。

  二要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为主,做好安全科技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对科技部已通过立项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等安全生产领域的四个科技项目,要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任务书,明确任务,确定方案;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专家组,积极做好项目的组织与落实。各承担单位要集中优势资源,整合科技力量,突出攻关的实用性,努力在煤矿瓦斯、火灾与顶板灾害防治,危化品事故监控,尾矿库灾害、高含硫油气田事故预防控制,职业危害监测预警等方面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科技成果要直接面向安全生产一线,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关键性技术难题。课题研究单位要通过技术成果在示范点的试验和应用,促进成果的优化。继续组织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矿井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矿井老空区水害防治等领域重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评审工作;同时要围绕安全生产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和科技基础平台建设等项目,争取国家科技立项和经费支持。

  三要组织安全生产优秀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促进先进科技成果转化。要立足安全生产发展现状和需求,在第三届安全生产科技优秀推广成果的基础上,以煤矿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冲击地压连续监测、危化品及长途客运车辆安全监控、工程项目系统安全管理等技术为重点,通过现场示范、经验交流和发布推广目录等多种形式,集成推广一批技术成熟、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并努力扩大覆盖面,形成产业化。

  四要充分发挥企业推进安全科技进步的主体作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主体,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能坚持安全科技创新的市场导向,有效整合产学研力量,加快安全技术创新成果的应用,这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的必然选择。要根据安全生产科技发展形势,结合企业的安全科技需求,以经济政策等调控手段,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在安全科技资源配置上的主导作用,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安全科学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共同承担科研项目,把《“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中,与产业发展相关的项目和任务以多种方式落在企业,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要注重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专家组的专业技术资源和优势,为企业培养更多的安全生产一线科技人才,充实企业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量。

  五要大力普及安全科学技术知识。抓紧制定《安全生产科普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按照全国科普工作总体部署,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这一主题,建立健全科普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科普网站,组织专家讲座,有针对性、分层次、分阶段推动安全科普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的顺利开展,积极传播安全科学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科技意识,提高应对和防范事故灾害的能力,切实保障人身安全。

  (四)以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为重点,大力推进煤矿科技进步

  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是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坚定信心,强化经济、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强力推进的同时,务必需要科技手段的支撑和推动。

  一要以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提升改造中小煤矿。小煤矿基础管理差、装备水平落后,相当一批还停留在原始开采阶段。这既是调整煤炭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认真面对和着重解决的主要矛盾, 也是煤矿安全新科技必须攻克的重点问题。要大力推进壁式等正规采煤方式,淘汰落后采煤工艺;加大支护改革力度,推广应用金属液压支护,淘汰木支护;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采用对旋式风机,推广新型局部长距离通风,严格风门、局扇等设施管理,严禁微风和无风作业;加强机电管理,杜绝电器失爆。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总局、煤监局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以资源整合为契机,推进管理上台阶。在实施小煤矿整顿关闭的过程中,确需整合的煤矿,必须做到“三个一”,即整合后的煤矿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一套生产系统、一种管理模式,这就要求管理要科学、生产系统要完善、技术装备要跟上,切实走出一条依靠新科技进步,保安、兴矿、增效的新路子。

  二要以科技促进瓦斯治理。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一手抓抽采利用、一手抓以风定产,抓紧研发和推广煤层气抽采利用的新技术、新装备,加快进度,实现产业化发展,从根本上抓好瓦斯治理;要把以风定产作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的重点来抓,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要切实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维护,保证运转正常,发挥应有作用;要按规定足额提取瓦斯治理费用、用好国债专项扶持资金,抓好瓦斯等重大隐患整治;集中科研力量,继续抓好瓦斯治理的基础性研究,作为“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的四个安全课题之一,务必取得新突破;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合开采布局,突出的是要抓好主扇管理、维护好通风设施、严格通风阻力测定,确保矿井及井下各个工作地点足够的风量。

  三要提高科技水平,推进煤炭工业的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当前,煤炭工业的节约发展、清洁发展与安全发展同样突出而紧迫。煤炭在开采和利用过程所表现出来的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问题,已成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在煤炭生产过程中,要加大薄煤层开发强度,推广薄煤层刨煤机、螺旋式钻机等新技术、新装备,提高资源回收率;抓紧研究解决综采放顶煤关键技术,合理确定采放比,加快高效适用、降低电耗和节能装备的研制和推广;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重点技术和装备特别是综采设备的国产化进程。目前已通过年产600万吨能力装备的鉴定,下一步要加大研制开发,向千万吨配套装备迈进。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综合利用力度。遵循减量化、无害化、再利用原则,重点治理和利用煤矸石、矿井水、煤泥、粉煤灰,加快发展以煤炭加工转化、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为核心的循环经济。推广煤矸石井下充填技术,大力发展煤矸石发电。延伸煤炭产业链,实行煤、电、化、气一体化发展。引进热电厂一炉两烧技术,实现发电与水泥生产配套发展,提高电厂废渣的利用率。总结、完善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地下气化的经验和技术;加快发展洁净煤技术,促进洁净煤技术的产业化;加快矿井水净化工程建设,实现矿井水循环利用和无污染排放;开发利用矿区周边废弃地,实施沉陷区回填复垦,保持矿区生态平衡。

  四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十一五”煤炭科技规划。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安全生产“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对煤炭科技工作的相关要求,分基础研究、技术推广、科研攻关、科普等四个方面,找准本地、本单位煤矿科技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十一五”规划,指导和推进煤炭工业科技工作的快步发展。

  (五)完善专家组工作机制,继续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保障作用

  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集中了一批来自多行业、多领域、专业、跨部门的高级技术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日益突出。要进一步完善专家组工作机制,建立专家组发挥作用的主渠道,加大对专家组活动的经费支持力度,充分尊重专家的意见,为安全生产的科学决策提供充分依据。这里特别指出的是,2005年总局、煤矿安监局会同发改委、科技部共同组织91名专家对54个重点煤矿、462个矿井进行了安全技术“会诊”,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共查出5886条重大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了300多条建议和意见。这次活动提升了煤矿的安全技术水平,也为专家组工作开创了一个新的有效途径。今后要继续组织专家,深入煤矿、非煤矿山、石油化工等企业,通过学术报告、技术调研、灾害与隐患诊断等活动,了解企业的实际技术需求,协助企业分析、研究和诊断安全生产的技术难题,提出安全生产的对策建议;发挥专家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安全生产社会团体、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沟通与联系,推动产学研相结合,推动安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会上印发的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规则,希望大家认真讨论修订。同时也希望各位专家以前瞻的眼光、坚定的信念、执著的追求和务实的作风,在各自的研究领域,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的新思路、新技术、新策略,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调查,建言献策,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提供技术保障。

  (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中介机构监督管理

  一要完善中介机构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工作监管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依法监管、依法执业、尊重科学、诚信服务、优胜劣汰的良性运行机制。修订《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与安全评价人员监管,强化安全评价机构和人员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推动《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资质管理办法》的出台;继续做好安全标志、安全评价等制度的完善工作。

  二要严格依法监管。认真执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依法加强检测检验、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定期监督评审计划,加强对检测检验机构负责人、检测检验人员、评审专家等的培训和考核。通过机构资质年审、检查、抽查、业绩考核等形式,严格规范评价机构行为,强化安全评价责任,严肃评价纪律。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特别是对于出具虚假证明、超越资质范围、出借资质资格证书等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指导省级机构严格安全评价乙级机构资质管理,切实加强资质机构的备案管理。

  三要加强安全标志的认证和管理。贯彻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以依法监督为核心,从产品安全准入和企业按规定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两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动态监管;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公开、控制总量的原则,强化对企业和产品取得安全标志后的过程监管;在继续做好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的基础上,推动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开展,同时拓展化工防爆设备领域的安全标志认证工作。

  (七)加强规划科技队伍建设,推进工作创新。做好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需要我们既要有全局性的战略视野,研究把握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规律,又要有系统性的专业思维,分析解决安全生产规划科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勤奋学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提高我们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贯穿到规划和科技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执行“九条纪律”和“双五条规定”,机关公务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安全中介活动,总局和省局党组任命的事业单位干部不得在安全中介机构兼职。要严格行政许可事项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做到公开、公正、高效。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和作风,全面加强规划科技队伍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努力形成决策科学民主、执行权责明确、监督严格要求的规划科技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同志们,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做好今年的规划科技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希望大家继续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奋力攻坚,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跨越,以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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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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