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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建华11月6日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6/11/07 09:22
稿件来源:
煤矿安监局综合司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付建华

2006年11月6日

同志们:

  下面我先通报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有关情况。11月5日11时45分,焦家寨煤矿51108进风巷切眼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已造成17人死亡、30人下落不明。目前事故区域一氧化碳浓度高达6000~7000ppm,瓦斯浓度在60%左右,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巷道塌方严重,给搜救工作带来较大困难,事故正在抢救中。初步分析,该矿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由于非计划停电停风,导致51108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超限,现场作业人员没有及时撤离,未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继续作业,引发了瓦斯爆炸。毅中同志、铁锤同志已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抢救工作,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促进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进入10月份以来,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进一步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突出表现在:一是事故总量上升。据调度统计,10月份与9月份环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了26.1%和44.4%;1~9月份与去年同期比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23.4%,但10月份同比仅下降4.4%,降幅明显趋缓,远低于前三季度的下降幅度。二是特大事故多发。仅10月份就发生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占今年以来特大事故总起数的24.1%,是今年以来特大事故最多的月份。三是部分省市连续发生重特大事故。黑龙江省在9月30日至10月15日半个月之内连续发生3起重特大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和被困;河北省在10月15日至19日短短5天之内发生3起重特大事故、造成20人死亡;甘肃省最近3天之内连续发生3起重、特大事故和特大未遂事故,共造成34人死亡、19人受伤(其中重伤6人),另有16人在被困井下13小时后经抢救生还。

  分析10月份以来的煤矿重、特大事故,反映出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个不到位":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甘肃省靖远煤业公司魏家地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不到位,综采放顶煤回采工作面沿顶板布置专用排瓦斯巷道直接与采空区连通,却不进行日常性的瓦斯检查,瓦斯超限隐患得不到及时处理,造成瓦斯积聚,以致发生29人死亡、19人受伤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二是"一通三防"制度落实不到位。四川省芙蓉煤矿10月6日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初步分析是放炮后已造成瓦斯积聚,在断电仪断电的情况下,仍违章二次放炮,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不落实,最终导致了死亡13人特大事故的发生。包括昨天焦家寨煤矿发生的事故,也是制度不落实造成的。三是整顿关闭不到位。 10月28日发生特大煤尘爆炸事故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102团第一煤矿和10月26日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吉林省白山市新宇煤矿二井,仍采用落后的巷道式、仓储式等非正规采煤方法,均未进行认真整顿和关闭淘汰,教训十分深刻。

  针对进入四季度以来煤矿事故多发以及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在10月20日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华建敏国务委员在会上强调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扎实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毅中同志就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进行了部署。按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国务院安委会针对一个时期以来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决定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督查,安委会办公室10月28日已经专门发出了通知。按照总局党组安排并受铁锤同志委托,下面就做好这次督查及有关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搞好自查自纠,落实煤矿整顿关闭的各项要求

  除国务院安委会派出督查组对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12省(市)进行重点督查外,各产煤省(区、市)都要严格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各省(区、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在11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是查文件精神是否吃透,整顿关闭政策是否落实。国办发82号文件、11部委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是指导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资源整合的纲领性文件,各省(区、市)要查一查相关部门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文件是否认真研读、深刻领会,是否真正吃透精神;查一查是否组织学习;是否制定方案、完善措施、组织落实;是否主动向省(区、市)政府负责同志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共同按文件要求做好工作。

  二是查宣传是否到位,整顿关闭舆论是否形成。一要检查宣传的内容是否全面,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办发82号文件、11部委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和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的工作部署是否都进行了宣贯。二要检查宣传是否运用了会议、电视、报纸、板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是否按照总局的要求把国办发82号文件印发到辖区内的各个煤矿。三要检查宣传的效果,是否把整顿关闭的精神宣传贯彻到了基层,是否让广大职工群众了解到当前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和煤矿整顿关闭的工作重点,形成了进一步做好整顿关闭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是查任务是否分解,整顿关闭规划是否制定。要按照国办发82号文件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地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好煤矿整顿关闭三年规划,提出到2008年和2010年允许保留的小煤矿数量限制目标,明确实施的时间和进度,并将关闭煤矿的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各有关市、县和乡镇。要明确一把手的责任,建立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加强监督和领导,真正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分明、措施落实。

  四是查分工是否明确,整顿关闭名单是否公告。要按照国办发82号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和落实各相关部门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针对16种关闭矿井类型进行认真核查,提出关闭矿井的具体名单,11月底前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告;同时对矿井相关证照吊(注)销和实施关闭及关闭到位情况,生产规模在3万吨/年及以下矿井数量和关闭情况也要及时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是查资源整合、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要按照毅中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两个"五查"要求,对煤炭资源整合、基建和改扩建项目认真进行排查清理。重点看"五查"是否落实到位,对资源整合矿井和煤矿建设项目是否都进行了复查,是否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驻地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停止受理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新建项目安全专篇的审查申请;对已批准正在建设的3万吨/年以下矿井,要督促地方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纳入资源整合,不符合条件的建议依法关闭。

  二、严格督查,促进煤矿整顿关闭的深入开展

  这次重点督查的主要目的,一是要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82号文件和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整顿关闭攻坚战的深入开展;二是要促进各地进一步深刻认识当前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大意、侥幸松懈的思想,认真细致地做好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和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为做好此次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提出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认真学习,把握政策。要认真学习好国务院《特别规定》、国办《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国办发82号文件,建敏国务委员和毅中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把握好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认真对照进行检查。

  (二)突出重点,周密安排。要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方案,选择问题比较突出、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重点检查;要采取针对性和现场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煤矿、深入井下认真检查,掌握实际情况。各地要认真配合督查组工作,实事求是汇报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

  (三)尽职尽责,全面细致。要认真抽查各类矿井,督查资源整合、停产整顿、建设项目、关闭和正常生产等各种矿井落实相关规定的情况,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要注意发现和总结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予以推广。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要求和建议,向省(市)人民政府反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向国务院报告。

  (四)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此次督查由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组成12个联合执法组,发现问题要督促整改;突出问题要及时向社会披露,予以曝光。督查中要高度关注整顿关闭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特别是难点、热点问题,推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向纵深发展,推动"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第二步"整合技改"任务的完成,为第三步"管理强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相互配合,廉洁自律。这次参加督查的同志,来自方方面面,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搞好团结。要自觉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同时要注意督查过程中的安全,特别是交通安全和入井安全。

  三、借助督查,巩固总体稳定的煤矿安全形势

  各地要借助国务院安委会组织联合督查活动的东风,加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当前,要突出做好对煤矿生产能力复核的监督监察,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省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联合做好对能力复核的把关,防止能力核定走过场。要督促煤矿企业对照7部委局《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兖矿会议"精神和先进经验,查找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中的差距、及时堵塞漏洞。要抓住重大隐患,分析辖区内煤矿重大隐患和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开展专项监察和专家会诊,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重大隐患;要抓住重点矿井,对发生过重大事故、安全基础薄弱矿井、改制矿井、技改矿井、整合矿井加强重点监察、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同志们,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是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作。我们肩负着党与人民的重托,任务光荣而艰巨。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切实落实工作部署,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我坚信,通过我们艰苦细致、开拓创新、扎实有效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一定能够取得整顿关闭攻坚战的最终胜利,一定能够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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