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研究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标准;制定煤矿安全监察规章、规程和标准;归口管理法规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监管及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监督执法行为。
3.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负责安全生产重要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工作。
4.组织起草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报告;负责典型经验的调研、总结和安全生产监管及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5.负责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新闻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和各省(区、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6.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 长:黄毅
副司长:彭玉敬
副司长:石少华
巡视员:陈光
处室
综合处
电话:64463150
政策研究处
电话:64463153
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电话:64463156
标准处
电话:64463350
新闻宣传处
电话:6446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