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
2.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科研成果鉴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按照职责范围,负责综合协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4.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机关、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置等归口管理工作。
5.按照职责范围,负责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认证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国家安全生产技术委员会(现为专家组)工作。
7.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 长:杨富
副司长:何学秋
副司长:王浩
副巡视员:王广湖
处室
综合与信息处 电话:64463176
安全科技处 电话:64463177
规划与装备处 电话:64463180
中介机构监管处 电话:64464013
检测检验监管处 电话:6446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