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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在煤矿安全技术"会诊"工作总结会上的讲话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5/07/19 14:56
稿件来源:

李毅中
(2005年7月19日)

各位专家、同志们:

  按照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的决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共同组织的对45户国有重点煤矿进行的专家会诊,整整三个月,到今天告一段落。三个月以来,各位专家不畏艰险、尽职尽责、深入基层,以你们高超的技艺和技术上的造诣,对45户一共402个煤矿进行了技术会诊,通过下井、调研、查阅资料、座谈、讨论,一共理出了3200多条安全隐患和问题。上午参加专家组组长座谈,同志们提出了大概300多个问题,我认为彻底整改这些隐患,肯定会对煤矿的安全工作是一个很大的推动。而且据反映,各个省市、各个煤矿都非常欢迎,而且希望你们多留几天,希望今后再来,帮助他们会诊。所以,我说这次会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刚才俞启香教授讲了话,企业的代表张文江同志讲了他们的感受,都从不同的侧面肯定了这次会诊所取得的成果。另外,各地政府、各煤矿企业积极的配合,做了大量的协调和准备工作,为专家会诊提供了很好的条件,这都是这次取得成功的原因和经验。

  刚才铁锤同志对煤矿安全会诊工作进行了总结,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当前煤矿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方向,部署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我都赞成。发改委吴吟同志、科技部的孙洪同志分别做了讲话,从不同的侧面对我们下阶段的工作提出了要求,我都赞成。

  借此机会,我想再强调四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要清醒地认识煤矿安全面临的严峻的形势

  今年以来,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之上,通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上半年过去了,总的看,全国的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的平稳、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数字已经有了,上半年发生各类事故起数356916起,同比下降了16.2%,死亡人数58644人,同比下降了7.7%。就拿煤矿来说,百万吨死亡率上半年是2.75,精确到三位数字是2.749,同比去年降低了0.223。大部分的行业、大部分省区安全状况比较稳定。所以,我们首先要看到总体上是比较稳定的。但是,事故总量大,重特大事故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事故造成的伤亡数字仍然是惊人的,特别是煤矿、交通运输、火灾等一些高危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当前矿难多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无论是中央领导、省市还是社会公众对煤矿的事故是一个谈论的热点。

  煤炭安全形势严峻突出的表现在以下三点:

  一是煤矿总的死亡人数在上升。虽然上半年全国煤矿事故的起数有所下降,但是死亡人数2672人,同比上升了3.3%。我刚才讲,全国的事故死亡人数是下降了7.7%,但是煤炭上升了3.3%。

  二是煤矿的重特大事故多发。上半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24起,死亡704人,事故起数增加了三分之一,死亡人数翻了一倍,增加了114%。这些数据都是很惊人的,我们党组商量要不要公开,后来大家一致的意见,没有什么可保密的,事实就是这样,向社会公开,得到社会的监督。从"2.14"阜新矿难以后,小煤矿、乡镇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透水事故等多发,上半年小煤矿发生的特大事故21起,24起里21起是小煤矿发生的。事故起数占煤矿起数的87%,死亡人数占了煤矿死亡人数的64.8%。6月份好一点,进入7月份事故接踵而来。首先是7月2日山西忻州宁武发生了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更严重的是隐匿实情,欺骗社会和政府,当时报19个人,省领导去了后,救护队说救出17具尸体,但只有2具,那15具哪去了?后来公安机关组织侦破,最后发现转移了17具尸体到内蒙两个地方,此事曝光以后让人不能容忍,影响很坏,影响了政府执法的权威,公开向政府挑战,欺骗社会。

  接着是7月11号新疆阜康神龙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也是地方的小煤矿,3万吨的小煤矿进行9万吨的改造,还没有改造完,上半年就生产了18万吨煤,严重的超负荷、超能力开采,煤炭产的越多,瓦斯产生的越多,通风能力低,造成了瓦斯的聚集。另外靠什么增产,无非是增加人力,一个小矿87人下井干,结果发生事故以后83人遇难,自治区的领导也很沉痛,说新疆连续三年没有发生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他们感觉到思想上有点麻痹。这是新疆自治区(煤矿)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煤矿事故,

  接着7月14号广东梅州福胜煤矿事故,也是乡镇煤矿透水,16人,经过几天的连续抢救,抢救无望,因为水已经和地面水沟通了,地面都塌陷了,下面是泥浆,越抽水越多。这16个人没有什么生还希望了。昨天看中央电视台二台报道这个事件提出了很多的疑问,很多的问题,很多的责难。这样地质条件该不该建煤矿?这样的恶劣的地质条件你们知道不知道?我看我们矿上的同志答复也不是令人满意的。

  所以,煤矿事故可能有一段时间好一点,但是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因为造成煤矿事故深层次的原因没有根本改变。因此,要想明显的好转,根本的好转,得到有效的遏制,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三是小煤矿数量多。2.5多万个煤矿2.3万个是小煤矿,总量居高不下。小煤矿技术装备一般都落后,并且他们私挖乱采,越层越界,从业人员素质低。更严重的是社会上在责问,你们安监系统、煤监系统等等,每次事故一查有通知单,发了停产整顿通知书,贴封条人家撕掉,上封条人家弄掉,你们的本职就是贴封条?执法不严格,责任不到位,问题在这个地方。所以,非法矿主才拒不执行,屡查屡犯,最后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国有煤矿欠帐有505亿,我相信有依据的,但是,这个数字只少不多。我上午听汇报,重庆、贵州组的国有重点矿,欠帐39亿,我问他们的产量多少,2400万吨。我除一下每吨150元,如果这样的水平,全国20亿吨,国有重点算10亿吨,加上地方国有14亿吨,再乘150元是多少,2200亿。现在淮南、淮北、徐州三个矿区欠帐140亿,三矿区年产6500万吨煤,除一下每吨210元,按这个算欠帐更多。所以505亿远不止。所以,形势严峻。

  我上面讲的仅仅是浅层次的问题,表象,一看就是这样的问题。但是,造成煤矿事故多发还有深层次的原因,经济增长方式落后,经济发展速度过快,给安全生产带来挑战。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行业管理弱化,大量农民工的转移,这些都是深层次的问题。所以,我赞成刚才几位同志的讲话,煤矿安全要看到它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既要打一个攻坚战,又要打一场持久战。

  一个时期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相继对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作出了重要批示。最集中是今年3月23日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还有近两个月人大五位副委员长对10个产煤大省进行了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现在正在进行总结。不仅提出了存在的问题,而且提出了深层次应该思考的问题,大概准备在8月中下旬人大常委会专门开会讨论这个问题,然后向国务院交换意见,昨天我们向黄菊同志做了汇报,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等领导都非常重视,要求我们边整边改,要求按照总局提出的整改方案,有关部委要责任落实,提出具体落实意见。所以,联系当前煤矿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大家一定要增强搞好煤炭安全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以人大执法检查为动力,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通过我们的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以"会诊"为动力,发现煤矿存在的隐患,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供技术支撑。

  这次会诊提出了很多的问题,发现了大量的隐患。虽然我们这项工作作为一个阶段来说,这个阶段结束了,但是解决这些问题还刚刚开始。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以这次"会诊"为动力,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落实专家提出的3200项隐患的整改,扭转煤矿安全的被动局面。

  第一,继续落实好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打好煤矿瓦斯治理的攻坚战。从第81次常务会议以来,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刚才赵铁锤同志做了回顾和总结,我不一一重复。下一步要在过去几个月的基础之上,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加快隐患的治理。隐患知道了,必须尽快的把它除掉,这样安全才能够得到保障。怎么治理隐患?首先把国家的30亿国债资金用好,经过发改委和我们总局以及各省市共同的努力,第一批、第二批4.5亿下去了,但是要加快进度。因为从2月23日开会到今天是7月19日,5个月过去了,30亿落实了4.5亿,这个进度不能说快,所以,在这次会诊的基础上,30亿要快一点落实,项目落实以后要采购、还要安装、还要投产,真正的提高效率恐怕是半年过去了。这半年到现在又有多少矿工为此付出生命和鲜血,我们的工作就是拯救生命,要有紧迫感。同时大家不要等着30亿,因为欠帐是505亿,30亿是一个带动示范,投资主体是企业,按照国家三确定的政策,每吨煤提15块,不够再多提,大量的靠我们自己投资,自己用自己进入成本的安全费用,去治理自己的隐患,不需要任何的单位批准,这是企业的自主权,因为你是投资主体。这样的话,我们会快一点,一年不是30亿,而是150亿,200亿、500亿,这样三年就把帐还上了,如果只指望国家的30亿得到什么时候。所以,落实瓦斯治理的7项措施,首先要把这项工作抓好。

  二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我们开的电视电话会做了部署,要求年底搞大、小瓦斯矿都必须装上,大矿联网,小矿以县为单位联网。我要说的就是一定要讲究质量,一定要落实责任。装上去如果不能维护和良好地使用,反而会起到坏作用,因为有事故先例。7月11日,新疆阜康神龙煤矿的这个事故,一查有报警系统,有,也显示7月11日的事故,7月8日瓦斯记录出现了异常跳跃,正常值是1,0.50,那天下午开始跳,没有引起重视,9、10日越跳越多,11日半夜两点半发生事故,前三个小时已经是稳定在2、3这么高了,还不断电撤人吗!指挥人员干什么去了,87个人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说2、3了,我们赶紧跑,当然也没有连锁断电,事故发生以后跑的很快,这个矿有600多人都跑了,只剩下十来人。所以,技术并不一定能够解决一切,没有责任心一样出问题。当然,首先要把它装上,同时要管好。

  三是通风能力的核定。一定要科学的、合理的、实事求是的,千万不能越核定越高。5月底我们和发改委共同发了一个通风能力的核定通知,有些省市提前做完了,回过头来再用这个文件重新复核到9月底结束,刚才说的新疆事故,3万吨的小矿改9万吨,半年生产18万吨,超负荷太严重了。问当地政府知道不知道,不仅上半年,去年一年生产了29万吨,这要查政府监管的责任。所以,贯彻81次常务会议的精神,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是看来还很不够,重点是把这个抓好。

  第二,抓好煤矿的基础工作,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专家的会诊只能是很短时间,三个月,对一个矿很短,虽然发现了很多的问题。专家们讲要建立长效机制,就是要加强煤矿的基础工作,首先是技术基础工作,上午有一个组的汇报讲的很好,我听了以后觉得有点吃惊。我原来以为国有重点煤矿的基础工作,肯定有基础,有好的传统,但是没有想到存在这些问题,当然这些问题也可能不是普遍的,讲一些特殊的例子。一个煤矿里面瓦斯地质、水文地质、监控机制、通风系统等等存在那么多的问题。刚才说的监测监控传感器不去校验,装了就白装,数字偏高或者偏低;发生了透水,没有水文地质资料,更谈不上怎么防止透水事故,如果发生在小煤矿人们可以理解,如果是国有重点矿我感觉到很担心。这就要求把技术基础工作抓好,同时要加强基础技术研究和技术攻关。山西组提出了6项生产技术攻关,比如说有承压水的煤矿怎么开采,60公斤的水压一旦打开,煤矿怎么治水。还有17米的特厚煤层开采,这样丰厚的资源怎么开采。还有预抽瓦斯,归根到底是要预抽,现在做不到,今后就能够做到吗?这是本质的安全行为。刚才张文江总讲本质安全型的矿井,就是要把高瓦斯抽成低瓦斯,然后开采,现在做不到的。技术上没有掌握的,资金上、投入上达不到的。我们终归要走这条路子。还有瓦斯的预测、预报,现在还没有解决。所以,现在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攻关的同时,我赞成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南非等一些煤矿生产技术比较先进、丰富的国家的同行们进行交流,必要时引进,加快我国煤矿科技的发展。

  另外,现有的新技术要推广应用。科技部同志讲,集成、推广和应用,很多的国内的先进技术没有得到推广,国内的差距很大。有国际水平的煤矿,也有原始积累的小煤矿,差距很大。国内怎么进行现有技术的集成和推广,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还要强化基础管理,刚才讲的是技术管理,也要强化基础管理。大量的事故表明,国有煤矿也出现了管理滑坡的现象,过去行之有效的办法,领导干部下井,工人参与管理都丢掉了,所以,检查煤矿有很多的做的好的地方,但是也有技术和安全管理松驰、设备维护不到位,矿工培训不落实,劳动组织松懈,外包工制度混乱等,这些必须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小煤矿就更差了,可以说,小煤矿普遍管理混乱,情况严重,必须建立严密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煤矿的管理基础工作。

  还要强化队伍的培训基础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职工队伍的培训,特别是大量的农民工进来以后要强制培训。我说过多次,每次和赵铁锤同志一起处理矿难,都要把名单看一遍,其中之一就是文化程度,文盲、初小,很少有初中的。还有一个参加工作时间到煤矿两个月、三个月,最短的三天。来三天就让他们下井,然后就送命了,根本没有培训过。这方面企业的同志要认识到,这是我们的责任,这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应该尽的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安监部门,煤监部门按规定做好培训工作。至于教育方面,我们和教育部联系,教育部很支持,比如说恢复一些高等院校相关的矿山专业,恢复以后,招生报名没有人报名,生源没有,就要采取优惠的政策。比如说奖学金,比如说定向培训,降低入学分数等等。我们要推广黑龙江的做法,政府、企业、学校三家抬,这样可以让矿山专业有充足的生源,毕业以后吸引他们回到矿山,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教育部加强煤矿职业教育,把现职的干部,年轻的,有培养潜质的工人送到大学深造,这样来解决人才流失,素质偏低的问题。

  第三,依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这项工作要继续下大力气加以解决。最近我们和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的通知》,中心意思就是联合执法。我们将于7月21日上午招开电视电话会议,开到地方,把这个决策贯彻到县、乡和煤矿,如果停产整顿,把过去国土资源部发的矿权证,发改委或者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发的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工商发的工商执照、还有安监系统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全部没收然后整改,什么时候合格了,联合验收再退给你。整顿不合格的要关闭,全部没收所有的证照,电网停电,公安系统停用煤矿炸药,要彻底关闭。如果能够这样真正的落实到煤矿,落实到县乡,这个措施是有力度的。还要严格执行矿山安全许可制度,7月13日我们深入研究,坚决不退让,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到7月13日,国有重点矿百分之百都申报,地方国有矿88%申报,乡镇煤矿78%申报了,当然,申报了不一定完全受理,我们还有两个月的复核期。到7月13日止,全国停产整顿煤矿5290个,其中地方国有223个,乡镇民营小矿5057个,坚决停产整顿。最近山西省给我们汇报工作,他们提出停产整顿无望就关闭,总得有一个时间界限,不能永远整顿。我说你们省里什么意见,省里意见是到年底,山西省现在已经停产整顿的煤矿,如果到年底整改还整改无望一律关闭,我说我们支持。我们总局不好对全国每个省作出统一的规定,但是省里下决心我们完全支持。这样才有力度,才能真正的落到实处。这样做是不是会影响产量,我们做了调查。不会影响国民经济正常需要的煤炭产量。安全第一,要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埋藏重大的事故隐患,随时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为什么不关?坚决关,没有任何的退让。以人为本要落实到实处,安全第一要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上。

  还有煤炭的资源管理。大家下去调研反映强烈,我们和国土资源部协商,国务院非常重视,要加强煤炭资源的源头管理,最根本的就是矿权要有偿使用、有偿转让。我们高兴的是已经写入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在研究、落实。对煤矿资源关小见大,整合煤炭资源,宝贵的煤炭资源不能这样浪费,这样破坏。这是我讲的第二个问题,通过我们会诊发现的问题,我们怎么样去整改,怎么样去落实。

  三、通过"会诊",要研究煤矿安全深层次的问题,搞好综合治理。

  透过具体的问题看到影响煤矿还有深层次的问题。比如经济增长方式、经济发展速度给煤矿安全带来的挑战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等深层次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不可能明显好转,更不可能根本好转。所以,我们治标更要治本,要寻求治本之策。

  首先,要进一步明确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因为《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是市场竞争的主体,是投入的主体,是科技进步的主体。要政企分开,政府不要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地位很高,权利是很大的,但是同时必须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这是一致的,权利和责任是一致的。企业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今天很多的企业领导来了,不用多说,大家的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希望企业的同志,把这次会诊作为一个机遇,作为一个契机,专家找到的问题我们下决心整改,也有专家由于时间短还没有完全发现的问题,你们举一反三深入的进行隐患的查找,一定要落实到隐患的整改方案上。总工程师要把工作做好,特别是瓦斯的整改工作要做好,落实好瓦斯治理的工作。

  其次,各级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现在看来,政府监管的责任也还没有到位,所以执法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也有。县以上都应该有直属的安全监管机构,现在看来没有完全做到,我们建议县以上的人民政府都要有自己直属的安全监管机构,中央是这样做的,国务院是这样做的。另外,我们还有八个安全监管和煤矿监察是合署办公的。我多次和省长、书记交换过意见,我们不好要求必须分开,或者是必须不分开。但是,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这是国务院确定的原则,千万不要把前两项混为一谈。现在和企业分清了,企业是主体责任,政企分开。前两个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不能混为一谈,希望能够改进、改善。还有五个省市没有明确你们省市哪一个部门负责煤矿的监管,这个要尽快的落实。因为地方政府对辖区内所有的企业有责任进行监管,这是《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在你辖区内的煤矿,省政府、市政府是哪一个部门负责监管,还有五个省没有明确,这是一个很大的隐患。不能只靠国家煤监局的派出机构,因为他只是国家的监察,地方要把监管的责任落实到一个部门中去。还有不少省和不少地县建立了安全监管的执法大队,我们完全支持,完全尊重支持地方的自主权。事实证明,有执法大队,他不是公务员,不是公务员的编制,但是地方支持,给人力和给资金,盯住煤矿的安全生产的状况。现在说到底我们还要靠这个办法。

  再次,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大家很赞成,人大也非常赞赏每吨煤提安全费用的政策,这确实是治本之策,不要等30亿,30亿是死数,政策是长远的优惠的政策。因为每提10块钱就有3.3元是国家的所得税,给退回去了,希望把政策用好用足,现在国有矿我们了解好一些,尤其是国有重点矿都提了,下一步我们8月份和财政部下去检查,包括各种国有矿必须提,而且用在安全治理上。还有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不少省执行了,我们很支持,和财政部正在商量出台指导意见。办煤矿各种手续都有,必须交一批安全风险抵押金。一旦出了事故,事故的赔偿,事故的抢救要花钱,不能一出事故就跑了。广东梅县的透水事故矿主跑了,县长呼吁矿主有点良心回来帮助矿山救助,就到这种地步,矿主发财,政府买单,这样不行。所以不少省市提倡搞抵押金,尽管是初级阶段,我们支持。还有刚才说的资源有偿使用,以储量作为基数,这更是治本之策。另外事故的赔偿,很多省市不约而同定了20万,这体现了以人为本,体现了重大事故的成本,督促我们的经营者赔不起,让他更加注意的事情是安全防范,像这些经济政策大家还可以提意见,我们积极的向国务院和有关的部门反映,源头治本。

  第四是加大事故处理的力度。到现在为止,自去年以来,国务院负责的15次特别重大事故,最近我们加大力度,结案以后处理的结果向社会公示,得到社会的监督。处理要依法从严处理。三个手段,第一是经济手段--罚款。现有的法律法规是可以把它用好的,有的同志讲,不是规定最多罚20万,确实有这样的规定,要执行这一条就不疼不痒,20万,无论对于一个国有企业还是对于民营企业都不疼不痒,但是,里面有一条,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到5倍的罚款,可以把这条用好。从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法律文件不执行,还在那里违法生产就是非法所得,算一下到事故之前生产多少煤,生产一万吨,一吨是200块,一共是1500万,完全是依法从严处置,叫这些非法的经营者倾家荡产,这样才能起到震慑的作用。第二就是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该哪一级就是哪一级,特别是直接责任者必须从严处理。有的同志讲,石英煤矿没有什么行政处分,可以取消矿长资质,让他几年不得从事或者终身不得从事煤矿的开采业务,有办法,关键是我们自己能不能正确的领会法律的规定。第三是刑事处罚。不少省市提意见,刑法第131到139条规定最高判7年徒刑,不一定,可以数罪并罚。比如说这次山西宁武转移尸体,太恶劣了,天理难容。第一是重大事故,第二是转移隐匿尸体,销毁罪证。第三是不是主谋,但是你知道不举报是包庇罪。第四是炸药,火源可能是炸药,因为煤监系统让他们停产,他们拿不到正当渠道拿到的炸药,黑市上弄的炸药,这就犯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爆炸器材罪,就可以几罪并罚,为什么只可以判7年。所以,可以严格惩处、依法严惩,这样才能起到震慑的作用。因为山西省出现转移尸体消尸灭迹,不是第一次,是第三次了,还是没有警示后人。所以,事故一定要严肃查处,一定不要放过,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并不容易。安监系统,安监总局要带头来依法严惩,克服执法不严格的问题。我们要宣传、推广一些好的经验,并不都是这样糟糕,有很多好的经验,好的典型,宣传、推广。比如说山东省整顿小煤矿的经验,他们就是电力、公安、工商、国土资源、煤监等联合执法,山东兖矿集团赋予职工6项权利,其中一项权利是拒绝权,这是《安全生产法》赋予职工的权利,当职工知道这个地方有重大隐患,要从事这项作业有生命威胁的时候,可以拒绝去,很可惜,新疆阜康神龙煤矿87个人没有一个人提出瓦斯已经2、3了,赶紧跑,没有一个人提出,眼睁睁的看着。

  还有河南的平顶山小煤矿实行的"三委派"制度,大同集团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落实到井下班组的经验,还有很多好的经验,也可以推广,交流。大家向他们学习,我也希望媒体,不仅曝光,揭露事故,更要宣传党和政府为此所作出的努力,宣传在安全生产上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这样给我们全社会以信心。

  四、希望进一步加强国有煤矿企业的改革

  应该承认,国有企业煤矿在近几年伴随全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也在深化改革,转换机制。但是,我经过这几个月的调查,恕我直言,我觉得国有煤矿的改革相对其他行业是滞后的。在座的很多的煤矿的老总们,你们是不是同意我这个初步的印象。因为国有矿人多、效率低、包袱重,现在经营绩效低,并不是说我们国有煤矿的领导同志们工作不努力,改革积极性不高,不是的,而是困难太多。数一数全国的行业,可以说国有煤矿是最困难的企业。我在国资委工作两年,完全有发言权,比一比石油行业、石化行业,比一比电力行业,比一比铁道、机械制造、汽车制造、信息产业、建筑业、冶金钢铁企业、纺织业、化工轻工业,就是比比军工,毫不夸张,最困难的还是煤炭行业。但是,因为各种原因现在仍然没有走出困境。我都举过例子,全国年产20亿吨煤,700万矿工,一个人平均生产300吨,国有矿多一些,我说的是大数,神华高一点,300吨煤一吨100块钱,不到10万块钱,扣掉成本,你说一年发多少工资,就是一万多,他们要增加收入拿什么增加,劳动生产率太低。我这样说不是要大家盲目的增产扩大,而是解决人多的问题。

  去年中央企业,中石油、中石化,二汽,三个企业集团试点,国家花30亿,把三个企业集团的中小学和公检法全部交出去,今年对其他所有的中央企业,再花30几个亿,大概有70多个企业全部解决一年60亿,不是一次性,永远是一年60亿,中央财政转移到地方。大煤矿心态不平衡,大同煤矿、平顶山煤矿都是中央企业,最困难的时候交到地方,我两次去大同,第一次陪黄菊同志去,第二次陪李铁映同志去,大同煤矿反映,我的中小学交不出去,问大同市的市委书记,说我接不了,整个大同市的财政收入是2个亿,给公务员发工资都不够,怎么花两个亿把学校收过来,也有道理,所以,中央财政要支持,地方财政要支持。这个问题不解决,人怎么解决。另外,煤矿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

  总之,把国内各个行业、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要移植到煤矿上来。这样煤矿经过几年的改革才能真正的走出困境。什么时候到煤矿每个人平均的消售收入不是10万块钱,是20万了日子就会好过一点,30万就更好一点,也不过是平均水平,现在不到10万。给煤矿工人一年一万五千,发两三万,钱从哪里来,不能贷款,所以,最根本的是国有企业的改革。

  另外,要推进企业内部的股份制改制。我这样说并不是说我们完全靠国家,自己的机制转换的不够,内部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转换机制。要支持有条件的煤矿企业海内外上市融资,神华上市30亿美金,这是表面的现象,实际上转换了机制,国际资本在监督神华,如果出了事故怎么办。神华去年是0.046,从去年的7月8日到今年的7月8日生产了1.3亿吨煤,消灭了死亡数字,是0,神华能够做到,别的煤矿不一定能够完全做到,但是至少可以大幅度的减少死亡。神华不都是露天矿,也收编了地方的小煤矿,关键是加强技术改造,加强管理。所以,国有重点矿提出能不能减少税赋、增值税转型,有的提出了电煤的价格,我有同感,逐步的市场化机制,写到《若干意见》,按照资源的稀缺程度决定能源的价格,电、煤、油都是稀缺的资源,通过加税、煤电联动,已经纳入了政府的议事日程,我想都会给国有企业的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

  在"十一五"计划的编制中,我们积极建议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十一五"规划中,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第一要务,必须体现安全第一。发展要体现安全,没有安全第一怎么去发展。我们想,这要体现在"十一五",而且在200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进一步安全生产的决定》里面,李铁映同志讲,2010年的远景规划,那个时候建立法制安全的秩序,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的遏制,一定要在正在编制的"十一五"计划里得到体现和落实,因为这是国务院的决定。现在我们和发改委正在积极的建议、编写,也希望我们煤矿的同志们在编制"十一五"计划里,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国有重点煤矿属于我们国家煤炭工业的支柱,就产量而言占了55%,加上地方国有矿是15%,70%是国有成份,所以,国有重点矿、地方国有煤矿能不能搞好是直接决定了全国的煤炭行业能不能健康发展,煤矿的安全生产能不能好转。而煤矿的安全形势又是全国安全形势的重中之重,希望我们国有重点矿要做煤炭工业的排头兵。神华、中煤能源集团等,中央企业,以及在地方的国有重点企业都要做煤炭工业的排头兵,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和安全形势的好转。

  如何把这次"会诊"的情况向国务院汇报,我们初步设想,会后煤监局要把专家组的报告进行汇总,形成一个简要的汇总报告报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问题、提出建议、提出措施。下半年适当的时候,我们还要再组织工作组,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整改的情况如何进行一次专项监察。

  这次会诊工作作为阶段性工作就要结束了,在会诊期间,西安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专家组第八组副组长徐精彩同志因交通事故不幸逝世,我们感到深切的悲痛。在此,我们对徐精彩同志表示深切的哀悼,对他的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同时希望各位专家、各位同志,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国家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这次会诊中,十一个专家组的全部成员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对煤矿的安全会诊认真负责,这充分表现出大家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特别是一批老专家、老同志,不畏艰难,不辞劳苦,在这次会诊工作中,亲自担任组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大家的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借此机会,我再一次代表总局和我个人,谨向你们表示深深的敬意,衷心的感谢你们,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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