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项目》总体目标:
《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项目》的实施充分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各部门现有的信息技术及应用基础,通过对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快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的处理速度;增强信息采集、处理、深加工能力;提高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水平,为国务院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决策服务;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科学发展,为从根本上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项目》为国家实时预测事故、消除隐患、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及时决策提供服务。以提高安全监管和监察信息采集、处理、加工的能力,实现煤矿安全监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
项目本期工程建设周期为两年。在已有的信息化工作基础上,购置、定制必要的软、硬件设备,主要建设:
(一)依托公网及已有网络基础设施,构建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实现覆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包括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到省级机构(共45个)、部分地(市)机构(共116个)和区(县)机构(共900个)、以及现有的煤矿监察分局(共71个)四级安全生产监管和监察部门的网络系统。
(二)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应用系统的主题框架,并使主要业务应用系统投入应用,发挥作用。主要应用系统包括: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系统:包括煤矿安全监察、伤亡事故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大危险源监管和监察子系统。
2.安全生产调度与统计系统:包括事故调查快报、事故统计、行政执法统计、职业病危害统计、煤矿经济运行统计和安全生产辅助决策支持等子系统。
3.矿山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三)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监管和预案、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危险化学品、行政执法、行政法规、重特大事故档案、事故统计、抢险救灾资源、安全生产专家等基础资源数据库。
(四)建设相关的安全保障和运行维护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