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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余人非法放鞭炮被行政拘留奖励举报者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7/02/10 17:56
稿件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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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11时许,3名男子和朋友在朝阳区西坝河东里附近的河边燃放烟花时,被巡逻至此的警官当场抓获。目前,3人仍在进一步处理中。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截至目前北京警方已对十余名非法燃放者予以行政拘留。
朝阳治安支队的张警官介绍,昨晚11时,他们巡逻到西坝河东里的河边时,听到有人燃放爆竹。只见地上残留着花炮纸,3个已经燃完的“闪光雷”空壳丢在一边。见到民警,一名男子立即说:“给你们找麻烦了。”他们也知道现在不是燃放烟花的时候。随后3人被警察带至朝阳公安分局香河园派出所。
在香河园派出所,付某等3名男子交代,前几天他们在大兴区团河附近买了大约200元钱的爆竹和闪光雷,“就是想提前听个响,过过燃放爆竹的瘾。我们知道现在不能燃放,没想到处罚得这么严厉。”还有3名女子在他们的车里观看。
据悉,朝阳区烟花办出台政策,对于非法储存、非法燃放的行为,群众可以举报,一经查实,可以给予举报者500元的奖励,举报电话为85953891。(王蔷李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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