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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有条件地允许城区春节元宵燃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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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6 09:59
稿件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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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胡彩丽报道:武汉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后,究竟如何限法?记者昨获悉,该市已出台详规,中心城区市民将可在春节期间的两个时段,选择非禁放地点,燃放被允许规格的烟花爆竹。
  据悉,中心城区居民在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为两个时段,分别为:除夕日上午8时至正月初一晚12时;第二个时段: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上午8时至晚12时。其他时间(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的每日零时至上午8时)是禁止燃放的。
  另外,下列地区和部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目前,武汉各区正在进行摸底,进一步确定详细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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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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