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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之我见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6/01/04 10:15
稿件来源:

  水上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多为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近几年,党和国家对水上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交通部门作为水上安全主管部门责任重于泰山,更应该负起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确保一方平安的水面。

  分析一些水上安全事故的原因,我们不难发现,除个别天气等客观原因外,肇事船舶多为违章行驶船舶。一是严重超载。这个问题比较普遍,特别是一些旅游客船,由于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本定员20人的船舶,装30人或40人。二是“病”船。某些船主趋于资金紧张,对船舶保养维修不够,有些接近报废的船舶仍然超期使用。三是违章驾驶。有的个别船员不顾安全,酒后驾船,甚至无证驾驶,造成种种安全隐患。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关键是“稳、准、狠”。所谓“稳”,就是要加强安全基础工作,防患于未然。第一要严格对船员的培训,把好船员证书发放这一关口,船员不达到培训标准和要求,坚决不予发证。同时要对老船员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使安全意识深入到每个船员的脑海之中。第二要严格履行船舶检验手续,对老旧破船坚决不予发证,不准航行。对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的船舶,要及时敦促其定期保养和维修,直至合格为止,决不能姑息迁就。第三要对新造船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严把技术关、材料关、建造程序关,确保船舶建造质量。所谓“准”,也就是说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时间段的监督,要对偏远地区水面经常进行检查指导,消除隐患,不留死角。要对船舶航行集中频繁的水域,设专人管理,做到现场办公、现场签证、现场监督指导,及时制止各种违章航行,及时纠正各种超载、混载、超乘和非驾行为。要对旅游区的客船运用特殊手段进行控制,加大检查监督频率和力量,加大指导范围和深度,延长监管时间。特别是旅游旺季,港航监督人员要死看死守,延长工作时间,必要时,每个游船都要配备安全员,确保游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万无一失。行政执法关键是“狠”。要从根本上杜绝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狠抓落实,加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大行政执法的处罚力度。在行政主体内部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

  杜绝水上安全事故,关键是水上安全执法部门要紧紧依靠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深入、细致、扎实的工作,做到安全执法“稳、准、狠”。 (张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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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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