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互联网安全参考
北京高校春节期间可在校内划定燃放区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5/12/30 09:33
稿件来源:
千龙网

  晨报讯(记者 罗德宏) 春节期间,本市有条件的学校、主要是高校可在校内划定燃放区。这是记者从市教委关于做好2006年“两节”期间教育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上获悉的。

  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校内划定燃放区,并对师生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提出明确要求,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派专人维持秩序并严格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学校划定的禁放区和燃放区要报所在区县政府和公安部门备案。为防止火灾发生,要及时清理校园内教学区、生活区和家属区的易燃垃圾和阳台积存物。

  本市学校关于《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在12月中下旬和寒假放假前集中进行。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区县政府申请将本单位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相关键接
责任编辑:
张展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查 询 电 话: (010)64463366 监管监察热线 010-64294453
承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网站值班电话:(010)64463685    010-64237232
协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中心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中国煤炭报社      网站管理员邮箱:wzbj@china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