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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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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5 12:33
稿件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乌鲁木齐12月25日电记者王慧敏报道: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布了2005年《关于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了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监局负责人说,今年新疆提高了进入烟花爆竹批发领域的门槛:"一级批发单位、进出口经营单位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二级批发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三级批发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万元。
  通知规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仓库保管、装卸、搬运、押运、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取得上岗资格。所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须持有产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质监合格书;严禁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严禁经营拉炮、摔炮、砸炮、月旅行、双响、六十珠以上的彩珠筒等违禁产品。"
  此外,新疆还要求临时销售点周围200米内没有加油站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50米范围内不得有学校、幼儿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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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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