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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石化爆炸事故及水污染事件国务院调查组成立


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2005/12/06 20:30
稿件来源:
新华网

  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及重大水污染事件国务院调查组6日正式在北京成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为国务院调查组组长,副组长由来自安监总局、监察部、国资委、环保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七位副部级官员组成。

  国务院调查组正式成立后,这起爆炸事故及水污染事件立即进入调查程序。国务院调查组将对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引发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原因、责任以及应对水污染事件的责任进行全面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国务院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三个组,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派员参加。

  国务院调查组组长、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6日明确表示。“要以向人民负责的精神,查明中石油吉林石化爆炸事故及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李毅中说:“要查明爆炸事故的原因、经过、性质;查明引发松花江水体污染事件的原因、经过、处置情况,分析判断损失和影响;查清爆炸事故和重大水污染事件以及处置的责任,提出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处罚建议,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提出防止类似爆炸事故、污染事件再次发生而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将向国务院提交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的调查报告。

    李毅中强调,要严肃追究有关企业、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严查事故和事件中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情况的,必须严肃处理。

    李毅中要求,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及其他相关单位,都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和配合调查,认真揭露管理上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如实反映情况。

    李毅中说:“任何对事故的隐瞒和对调查的消极态度,都是对社会公众的欺骗,都是对法律尊严和政府权威的漠视。原因要水落石出,不能不了了之。教训要刻骨铭心,不能轻描淡写。处理要切肤之痛,不是罚款就完事的。整改要举一反三,各类化工厂、中央企业都要吸取教训。”

  据初步调查分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当班操作员操作不当,引发设备持续高温高压,最终引起火灾和爆炸。另外,在整个爆炸事故和灭火过程中,有约80吨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最终酿成重大水污染事件。截至12月6日,整个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6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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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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