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消息,根据全省各市州上报的数据,到目前,湖南省共有419名干部主动申报煤矿入股资金6645万元,已撤资5250万元。
湖南省在清理纠正工作中突出了“两个重点”,提出了“四个结合”,即:在清理对象上,突出了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工商、税务、公安、安监、煤炭、环保、国土、电力等8个重点部门;在清理纠正工作中,提出个人主动申报与清查非国有煤矿股金相结合,清理纠正干部入股煤矿与清理纠正干部入股非煤矿山相结合,清理纠正干部投资入股与清理纠正干部分红收益相结合,清理纠正干部投资入股与打击“官煤勾结”相结合。
同时,还动员群众力量,加强社会监督。一是层层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方便群众举报;二是设立举报奖,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
|
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