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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在11月5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近来重特大事故多发,形势严峻,必须倍加警觉。为此,从11月中旬开始,国务院安委办将组织开展一系列检查、督查活动,以煤矿为重点,对重点省份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为了解各地对今年9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组关于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督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近日,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督查重点之云南省曲靖市督查意见
督查发现,被列入云南省2007年关闭煤矿矿井名单中的富源县营上镇上镇塘煤矿1号井名义上是要整合,实际上是以整合代替关闭,该矿1号、2号井不具备整合的条件;富源县中安镇四屯煤矿也被列入关井名单,但督查组发现其还在生产;富源县中安镇杨家沟煤矿1号井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属非法矿井,虽已停产,实际上是以停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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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关矿井已彻底关闭
■本报记者 杨 薇
云南省曲靖市近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提出的督查意见,制定了“五抓”措施,即抓认识,增强各级对安全生产紧迫性、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再认识;抓检查,从源头遏制事故发生;抓制度,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抓队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责任,严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使督查意见得到较好落实。
为落实好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的督查意见,曲靖市不久前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迅速行动,完善制度,确保年底前全市各类矿山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随后,曲靖市委和市政府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督查。
目前,督查活动已全面展开,主要包括五项内容。
一是各县(市、区)在辖区内迅速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凡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期解决,否则从严追究检查人员和业主的责任。省政府已公告关闭的97对矿井10月底前应全部炸毁,省政府督办的曲靖市3个重大隐患煤矿一律停产,待验收合格后方准复产。
二是抓好“六个落实”(落实责任、措施、制度、人员、经费、奖惩)和“四防一通”(防瓦斯爆炸、防顶板坍塌、防透水、防煤与瓦斯突出和通风)的各项措施。建立严格的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凡10月底前未缴清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煤矿,一律关闭;建立强制性的矿长、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和职工的培训制度;建立强制业主安全生产投入制度;严格执行矿主、安监人员全程带班、跟班作业制度;建立企业法人代表与煤矿实际所有者或控股人相符制度。
三是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企业安全监管,市、县、乡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市、县、乡领导管理,驻矿安全监管4支队伍;落实5个百分之百,即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通过排查100%地被发现,查出的隐患必须100%地限期整改到位,已关闭的煤矿必须长期有专人24小时100%地现场坚守,停产整顿期间必须有安全监管人员24小时100%地在现场坚守,现场安监员、技术员必须100%地跟班作业。
四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主体的责任。凡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发出停产整顿通知书,在停产整顿期间、验收合格之前擅自生产的煤矿,发现一个关闭一个;凡年底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煤矿,一律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并依法追究业主的刑事责任。
五是要求市煤炭局、交通局、安监局、经委对本系统内贯彻落实督查意见和健全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
据悉,富源县营上镇上镇塘煤矿1号井、中安镇四屯煤矿、中安镇杨家沟煤矿1号井已于10月13日和16日按要求彻底实施了关闭,全市今年需要关闭的97个矿井也于10月31日全部关闭。今年1月至10月,曲靖市共发生煤矿死亡事故21起,造成37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25%和48.16%。
督查重点之甘肃省督查意见
一是一些低瓦斯煤矿、干旱地区的矿山企业普遍忽视了日常的自然灾害预防和管理;二是白银市平川区宏达煤矿通风系统不全,瓦斯探头不定时校验,探头数量不足;三是小煤矿生产能力普遍较低,防灾能力差,有的在原国有重点煤矿采空区、报废区进行复产或回采煤柱,有的与大矿贯通,极易引发事故;四是白银市公告关闭的8家煤矿计划于11月实施关闭,但关闭前仍允许这些煤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缺少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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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专题部署落实
■本报记者 武跃进
甘肃省针对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此作为推动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甘肃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省安委会办公室按照省政府要求,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督查意见整改职责分工的通知,提出了整改要求,明确了整改责任。甘肃省安监局、甘肃煤监局多次派出督查组,深入煤矿企业开展检查。
甘肃省由于煤层赋存条件差,资源分布不均匀,不适合建大矿,因此小煤矿较多。针对这一现象,甘肃省采取了积极的解决办法,提出对具备资源条件的煤矿,要通过单井改造和资源整合,提升生产能力。到2008年上半年,除对少数民族地区、国家天然林保护区、开采极薄煤层的年产3万吨的煤矿予以保留外,其余年产3万吨及以下的煤矿一律关闭。
甘肃省安委会已对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加快关井进度。针对已被白银市列入关闭范围的小煤矿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甘肃省政府已责成白银市政府立即终止小煤矿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平川区宏达煤矿实施停产整顿,对自查自改工作做得不好的煤矿限期进行“补课”,对仍不达标的要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进行停产整顿。甘肃省安委会还督促白银市平川区加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网络建设,力争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责成白银市政府立即与设备生产厂家联系,设立维修机构,定期对瓦斯传感器进行校验。目前,甘肃省已建立了省级有资质的瓦斯传感器检验室,各矿区已建立了标校室。甘肃省安委会已明确要求由煤管部门牵头,责成大矿周边的小煤矿与大矿签订图纸、资料等交换协议,定期进行信息沟通,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动态监管。
今年初以来,甘肃煤监局共查处事故隐患4681个,对4411个隐患实施了整改,整改率达94.34%。其中,查处重大隐患82个,整改了49个,整改率达61.25%。
督查重点之山西省督查意见
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等三大系统运行、管理工作存在很多问题,系统不能正常发挥作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没有落到实处,煤矿企业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不具体;水害防治工作还有不落实的地方,有的矿井风井井口标高比周围低,且在山沟中,易造成淹井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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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 整合矿井
■本报记者 李仑 通讯员 原浩
国务院安委办下发《关于落实整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组查出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山西省政府安委办下发了整改落实的意见,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加大对资源整合矿井和关闭矿井的监管力度,将其列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严禁边整合、边生产,对安全措施和责任制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二是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产量监控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实施统一管理,要求各市成立技术服务中心;三是严肃瞒报事故责任追究,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四是深化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省级督查,检查各地落实整改意见的情况;五是加大对煤矿职工的培训力度,规范培训形式、内容,使80%的职工都能受到一次技能知识培训。
督查重点之江苏省 扬州市督查意见
督查组在督查时发现,王庄煤矿矿长不清楚井下通风系统运行状况、下井人数,原副井有隐患放弃使用后,主井筒提煤、提人混用,下井人员考勤机、语音报警系统未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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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措施对症下药
■本报记者 张 明
针对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发现的隐患,江苏省扬州市矿务局领导非常重视,并专门召开安全办公会,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责任人。
据了解,该矿务局共采取了六项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井下安全监控系统一氧化碳探头数量不足的情况,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增加了一氧化碳探头数量。
二是对主副井的提升功能作出明确规定:主井为混合提升井,主要承担上下人、提煤工作;副井主要承担提升矸石、上下物料以及在主井检修等特殊情况下承担上下人的提升任务;两井在非生产时间派专人值班,保证井口安全。
三是针对井下考勤系统没有下井人员统计功能的问题,修改了井下考勤系统的软件,使其具有实时报告井下实际人数的功能。
四是对井下架空乘人装置乘车人员到位语音报警系统进行了调试、维修,使其能正常使用。
五是责令矿领导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悉矿井的基本情况,提高业务水平。
六是任命一懂技术的人员为矿副总工程师,分管煤矿的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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