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09〕32号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为认真贯彻全国“质量和安全年”工作的各项部署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 …详细内容>>
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
    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网站值班电话:(010)64463685
  承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网站管理员邮箱:wzbj@chinasafet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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