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高位运行成效初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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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高位运行成效初显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08/11/13 稿件来源: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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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周密布置、迅速启动,全省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形成了高位运行的良好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国务院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启动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做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批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必须下决心停产整改,不合格者都不能生产,什么时候验收合格,什么时候开工。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迁就”;省长栗战书同志批示“必须研究整治煤矿生产秩序与治官治吏、治风气的综合措施,下决心关闭小矿、小井,关闭违法违规的矿井”。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杜家毫,省委常委、副省长盖如垠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会议部署打非专项行动。

  各地、各部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五类非法违法行为。在煤矿领域,省安全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公开炸毁3处非法矿井,对全省322处始终未申请复产验收且长期停产矿井、鸡西和鹤岗市293处停产达标矿井、其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停产整顿的矿井暂扣各种证照、责令限期整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关闭。在非煤矿山领域,省安全监管局对4座非法建设使用的尾矿库关闭3座、停产整顿1座,暂扣7座危库、险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暂扣5户违法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查没“三无”烟花爆竹500多箱,公开销毁70余件违法储存烟花爆竹。在道路交通领域,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累计投入警力18.1万人,查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17.8万起,吊销驾驶证301本,行政拘留347人。在消防领域,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累计投入警力12016人,检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10502个,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单位253个,行政拘留85人。 (方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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