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个人邮件
首页 > 公告公文 > 安全监管总局文件 > 正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一级、二级资质矿山救护队名单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3/17 稿件来源: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字号 打印本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0年第6

依据《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安监总办字〔2005211号),经审核,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取得二级资质,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等2支救护队晋级为一级资质,内蒙古太西煤集团矿山救护大队等2支救护队晋级为二级资质。现将本次通过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一级、二级资质矿山救护队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总局公告:一级、二级资质矿山救护队名单 2010年第6号
   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 李静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查 询 电 话: (010)64463366 事故举报电话: 010-64294453
  承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网站值班电话:(010)64463685 010-64237232
  协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调度统计司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 中国煤炭报社 网站管理员邮箱:wzbj@chinasafety.gov.cn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京 ICP备050713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