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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及安全改造资金需求情况调查的通知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07/05/28 稿件来源:煤矿安监局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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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2005年和2006年,国家每年投入30亿元国债资金用于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在引导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2007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正在审核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第116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煤矿安全生产目标及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划目标,需要继续争取国家对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安全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经研究,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开展2008年~2010年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安全技术改造资金需求情况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 总结通过近两年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对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作用,掌握2005年和2006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执行情况,了解2008年煤矿安全改造重点支持方向和项目建议。

  2. 为完成“十一五”煤矿瓦斯抽采量50亿立方米、抽采率40%以上,瓦斯利用量3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的目标,实现先抽后采,煤矿企业需投入的抽采工程、抽采装备、瓦斯利用设备和管网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情况,以及需要国家支持情况。

  3. 国有重点煤矿在安全技术改造工程投入、淘汰落后安全装备(包括淘汰禁止煤矿使用的设备、更新未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更新监控系统)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情况,以及需要国家支持情况。

  4. 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后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投入情况及需要国家支持情况。

  二、具体要求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神华、中煤集团围绕上述调研内容组织开展调研工作,提出调研报告(使用Words格式),并汇总形成2008年~2010年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安全技术改造资金需求情况调查表(见附表1~5,以各集团公司为单位填写,使用Excel格式)。调研报告应总结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的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的实施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并详细说明附表内容,做到结构清晰,文字精炼,数据力求全面准确。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包括电子文档)。

  联系人:史宝中

  电话:010-64464024,64463954(传真)

  电子信箱:shibz@chinasafety.gov.cn

  附表:1. 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改造情况调查表

        2. 2008年-2010年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资金需求调查表

        3. 2008年-2010年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资金需求调查表

        4. 国有重点煤矿淘汰落后设备、更新非安标矿用产品一览表

        5.2008年-2010年国有重点煤矿兼并重组小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资金需求调查表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重点煤矿瓦斯抽采及安全改造资金情况调查 煤安监司综合〔20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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