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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的汇报
--在深化煤矿瓦斯治理专题学习会上的发言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08/08/05 稿件来源: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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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司

2008年7月16日

  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的要求,为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事故调查司高度重视,召开两次司务会议,结合事故调查司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入研究,确保学习贯彻取得实际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谈认识

  7月8日至9日,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这次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上我们聆听了张德江副总理和王君、赵铁锤的重要讲话。张德江副总理的讲话有高度,把瓦斯治理与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为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特别是瓦斯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王君的讲话特别是“六十四字”瓦斯治理工作体系有创新、有发展、有深度,讲话像一本教科书,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专业课,对瓦斯治理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

  赵铁锤的总结讲话对落实国务院领导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的指示、要求和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具体的部署。正如赵铁锤所讲的,“以本次会议为标志,我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谈学习

  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召开以后,事故调查司高度重视,7月11日和15日两次召开司务会议,传达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学习张德江副总理、王君、赵铁锤的重要讲话,并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进行了讨论、研究和布置。

  事故调查司还及时向在京外参加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事故调查的同志传达了会议精神,大家结合学习谈体会,结合精神、要求思考研究落实的意见措施。

  三、谈体会

  一是这次会议规格高、规模大,形式和内容都十分丰富,既有现场参观,又有经验交流,既有技术讲座,又有装备演示,大家看后、听后都感到现场可看、经验可学,收获大、启发大。

  二是这次会议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次会议是温家宝总理亲自批示的,张德江副总理亲自参加并发表重要讲话。特别是今年新一届政府成立以后、德江副总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以来,在短短三个多月时间里,专门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视察工作,两次听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汇报,两次出席煤矿安全生产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三次到煤矿井下考查指导工作,使我们倍感振奋、深受鼓舞。

  三是这次会议充分肯定了近两年来的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和所取得的明显成效。就近年来积累的宝贵经验,张德江副总理总结了五条:明确了工作方针和思路,加强了组织领导,增强了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了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强化了监督监察;王君则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思想认识、政策措施、科技进步、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等六方面进行了总结。这使我们对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特别是瓦斯治理工作增强了信心和决心,有能力、有信心深化瓦斯治理。

  四是通过学习,我们深刻感受到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任重道远。张德江副总理指出,我国煤矿瓦斯治理在思想认识、管理手段、技术装备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和比较突出的问题。对于小煤矿问题,我们有信心、但基础还不牢,有决心、但能力还不强,有措施、但管理还不到位。当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还比较严峻,促使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谈思路

  结合事故调查司工作实际,谈谈下一步工作思路:

  第一,按照张德江副总理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用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严肃查处事故。

  一是河南宝丰“4.16”和贵州纳雍“11.8”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已按程序报给国务院,待国务院批准后,事故调查司将立即下发处理决定,督促落实。这两起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体现了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领导的“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要处理到地市级干部,县长要处分,乡镇干部要撤职”的指示精神,体现了党委、政府的安全责任。

  二是加快山西临汾“12.5”和大同“6.13”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进度。“6.13”事故中,各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就拿出了初步意见,有利于事故调查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与监察部、全国总工会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从一般事故抓起,严格查处事故。对一般事故的查处,要同查处重特大事故一样严肃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严厉打击谎报、瞒报事故和逃匿行为。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媒体报道和各方面反映的重大问题,按要求督促有关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真核查举报的煤矿事故,对查实的谎报、瞒报事故和逃匿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第二,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今年以来,根据王君、赵铁锤的指示精神,事故调查司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重大事故汇报制度,即发生10人以上重大事故的,要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名义,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和相关司局参加,约请事故发生地的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来京汇报事故情况,旨在指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帮助分析查找事故的原因,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遏制事故的重复发生,进一步督促当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两个主体责任制的落实。截至目前,已听取了云南昭通“3.14”、贵州安顺“3.20”、湖南郴州“3.26”、重庆奉节“5.29”和“5.31”、河南义煤集团“6.5”、陕西榆林“7.1”,以及山西吕梁“6.13”和大同“7.5”等事故的汇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这种制度要坚持下去,对安全生产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高压态势,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下一步,将继续就河南省济源煤业公司八矿“7.10”重大运输事故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约谈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上述有关地区落实约谈会议精神。

  第三,按照赵铁锤的讲话要求,建立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事故汇报制度。事故调查司将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事故汇报制度,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发挥其加强沟通、总结教训、防范事故、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二是事故新闻发布制度。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原因和查处情况,积极配合政法司通过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发挥舆论和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

  三是责任追究公告制度。督促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吊销相关资质和资格证的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建立公告制度,培育安全诚信、安全道德。

  四是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反馈制度。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发生事故的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严格落实调查处理意见中确定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尤其是抓好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落实,并按程序将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报送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四,加强煤矿事故分析和事故跟踪。

  一是加强事故分析工作。搞好月度、季度、年度事故分析和事故专题方面的分析。通过分析事故的特点,总结规律性,提出防范措施;通过分析事故的原因找出漏洞,提出修改标准、完善规程的意见;通过分析事故的教训找出隐患,完善相关对策措施。当前,要认真做好2008年上半年和6月份以来煤矿事故的分析,为下半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参考。

  二是加强事故跟踪工作。对较大以上典型煤矿事故的原因、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进度、防范措施、责任追究及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通过事故跟踪,加快事故调查处理进度,为全面、细致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供参考资料。

  第五,抓重点、抓大矿,查大隐患、防大事故。

  建国以来涉难百人以上的瓦斯事故,几乎全部发生在大型国有煤矿。要针对近期国有煤矿事故多发、个别地区事故集中的特点,加强对山西、陕西、重庆等地煤矿事故查处的督促力度;同时按照王君、铁锤同志的要求,既要注意煤矿瓦斯事故,同时要注意放炮、坠罐等其它事故,既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它。

  以上是事故调查司学习贯彻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的初步体会。我们决心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和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下,突出重点工作,盯住关键环节,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有力的措施,埋头苦干,狠抓落实,扎实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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