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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防范第9号强台风"圣帕"的紧急通知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07/08/24 稿件来源: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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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中央企业:

  接国家海洋局海浪、风暴潮预警报,受今年第9号强台风“圣帕”影响,预计今天下午到明天中午,台湾省东部沿海将出现9—13米的狂涛区,东海西南部和台湾海峡将出现7—8.5米的狂浪区,福建省沿海将出现4—6米的巨浪,浙江省南部和广东省北部沿海将出现3—4米的大浪。浙江省温州到福建省东山一带沿海将出现60—120厘米的风暴增水。

  针对近期我国东南部沿海受强台风影响,频繁出现风暴潮的情况,为防止因海浪、风暴潮引发重特大事故灾难,提前做好防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要高度重视海浪、风暴潮的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立即通知台风波及地区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企业,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细化各项措施,落实救援队伍,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严防因风暴潮引发安全事故。

  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灾害预警预报。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海洋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海浪和风暴潮的预警预报,及时向有关企业和当地群众通报情况,指导督促企业和群众做好防范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的畅通。要密切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在海浪和风暴潮期间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情况,尤其要掌握可能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危害情况,出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上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同时,要积极搞好自救,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加强防范第9号强台风"圣帕"的紧急通知 安监总传真[2007]第 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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