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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1/20 稿件来源: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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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

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安委办〔201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4起、死亡328人,其中发生在农村道路上的有7起、死亡83人,分别占29.2%25.3%。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国农村交通运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遏制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于20099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919号)。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于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09785号),就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制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支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转发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安委办〔20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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