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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请及时报送2009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09/11/26 稿件来源: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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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请及时报送2009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099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094号)精神,切实做好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总结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915号)要求,将本地区、本部门2009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及电子版,于20091210日前一并报送至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有关统计数据为截至11月底的最新数据)。

联系人:郑海涛、杨恩道。

联系电话:010-64463760(带传真)、64463358

电子邮箱:zhenghtchinasafety.gov.cn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报送“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09〕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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