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山西煤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山西省焦煤集团屯兰矿“2•2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结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太原监察分局对屯兰矿下达行政处罚,事故罚款400万元,并下达通知要求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防范措施,不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