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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至12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纪检组长吴月光带领第四监察组和渭南分局人员对澄合矿务局、澄城县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及“两会”期间安全工作进行了监察。现场监察了澄合矿务局王村煤矿斜井、二矿,澄城县陕西三秦能源董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群力煤业公司、振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处煤矿,共查处39
条隐患。制作现场检查笔录5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5份;针对存在问题结合1-2月份安全监察情况分别给澄合矿务局、澄城县煤炭局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意见书。
针对监察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吴月光组长强调:一是要切实加强防治水工作,认真吸取内蒙乌海骆驼山煤矿“3.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教训。督促各矿成立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防治水队伍、配备合格的探放水设备、制定严密的探放水措施。坚持“逢掘必探”。针对奥灰岩承压水、老空水、裂隙水等不同水情对照《煤矿防治水规定》排查各矿存在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原则积极整改。二是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矿的认识。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批,严禁擅自组织施工;证照不全的矿井严禁复工复产。三是要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落实企业改制期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四是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狠反“三违”,抓好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狠抓各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严格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安全生产。五是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制度、程序、措施。辖区煤矿凡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局部通风系统不合理,瓦斯治理不到位;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防治水措施没有落实、无探放水设备;双回路供电系统不稳定、不可靠;提升系统未经检验合格;采掘布局不合理;“六证”不全或过期;资源整合矿井没有制定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和安全技术措施等问题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六是要进一步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完善通风设施,加强通风、防火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完善、稳定、可靠。完善各矿安全监控系统,配齐各类探头,坚持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七是要加强机电运输管理,定期开展提升、运输、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完善升降人员设备的安全保护,确保设备完好。八是要加强矿井顶板管理,加强顶板支护,及时维修失修巷道,坚持掘进巷道使用前探梁,坚持敲帮问顶,严防零敲碎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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