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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和治理示范矿井达标情况阶段性检查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3/15 稿件来源: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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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促进吉林省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达标工作,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能源局于2010年1月27日—2月24日联合对全省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瓦斯治理示范县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达标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产煤市(州)有关部门、各监察分局(站)、各矿业(集团)公司和煤矿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有关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达标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各产煤市(州)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了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大中型煤矿按要求制定了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积极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二是规划的示范矿井进一步完善了采掘部署、通风系统、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系统,进一步健全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瓦斯治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了现场管理,全省有9家瓦斯治理示范矿井达标。三是珲春市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为搞好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工作,珲春市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实现了全市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连网,建立了安全监控区域服务机构,健全完善了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和制度,所检查矿井达到了瓦斯治理示范矿井标准。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产煤市(州)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参差不齐,全省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还不够深入扎实。个别小煤矿未按文件要求及时制定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个别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未经当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监察分局(站)和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少数煤矿未认真按工作方案进行隐患排查整治。二是规划的示范矿井中个别矿井通风系统、安全装备等方面距达标标准仍有一定差距。本次现场抽查的11家矿井共查出安全隐患36条,其中“一通三防”方面的安全隐患21条,对存在的问题均下达了执法文书并限期整改。

  根据本次检查情况,检查组对有关部门和煤矿提出了以下要求:

  1.各产煤市(州)和各矿业(集团)公司要举一反三,按《吉林省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吉能煤炭[2009]125号)和《吉林省大中型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吉能煤炭[2009]126号)要求,组织和督促所属煤矿全面排查和整改“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对规划的示范矿井中目前仍不能达标的,要督促其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高矿井安全基础条件,按期达标。

  2.各主要产煤市(州)要确定本市2010年的瓦斯治理示范县,并按《吉林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吉安委字〔2009〕2号)和《吉林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内容和基本要求》(吉煤瓦治办〔2009〕1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和治理示范矿井达标情况阶段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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