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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大量煤矿停产放假,节后陆续恢复生产,针对复产过程是煤矿事故多发的环节,攀西煤监分局高度重视节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0〕30号)、四川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加强2010年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10〕11号)的要求,按照煤监机构的职责,进行专项的部署和落实,促进辖区煤矿有序安全复产。
一是督促辖区各产煤县(区)研究制定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复产验收工作方案;落实煤矿复产验收工作责任制,明确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
二是积极参与各产煤区县召开业主大会。攀西分局领导参加重点产煤区县的业主大会,宣讲复产验收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四川省煤矿安全工作要点”等精神。
三是加强复产复工矿井的监察执法。由分局局长、书记各带领一个组深入辖区进行监察执法,一是对列入分局重点监控的矿井,在复产验收中严格把关,参与区县验收组的现场验收工作;二是对区县验收合格,已复产矿井进行抽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截止3月10日已对四处参与现场验收的矿井,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复查后才能复产;对一处隐患排查整改走过场,已经进行隐患排查整改,申请复产验收,但在验收中仍然存在较多安全违法行为的矿井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一处隐瞒真实作业地点,逃避检查的矿井作出了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是监察与服务相结合,发挥分局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对煤矿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出遇到的程序及技术问题提供指导,由分管辖区监察人员对口进行联系,监察人员24小时电话开通,随时接受咨询,为企业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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