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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初开始,山东省安全监管局对2004年以来该省化工装置试车环节发生的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数据显示,这些事故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试车安全重视不够、试车管理水平不高,在试车前没有制定详细的试生产方案,没有对装置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没有落实试车前的各项条件和安全措施,没有严格控制试车现场人数,设施设备安装质量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等。针对这种情况,山东省安全监管局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结合企业试车实践,在开展调查研究、召开专家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化工装置试车规范。
近日,山东省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这两个规范将安全工作贯穿化工装置试车的全过程,明确规定了试车前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要求,试车必须具备的条件,试车的基本程序和标准要求等;并针对中、小型化工装置试车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十项严禁的要求。这两个规范为规范和指导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保证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和安全、稳定、连续运转,提供了较为全面、系统和明确的依据。
附件:⒈《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
⒉《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
根据山东省安全监管局供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