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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培训工作的通知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0/03/17 稿件来源: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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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开展“金安”工程应用系统

(第三批)培训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函〔20106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定于3月中旬在北京举办“金安”工程应用系统第三批(总第七期、第八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第七期: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系统培训班。主要是对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业务的骨干人员,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子系统应用培训操作、“金安”工程一期应用系统总体结构和组成、应用环境配置等方面的培训。

(二)第八期: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培训班。主要是对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管业务的骨干人员,集中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操作、“金安”工程一期应用系统总体结构和组成、应用环境配置等方面的培训。

二、参加培训人员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按照培训内容中相应业务要求,每期各选派1名业务骨干人员参加培训。

三、培训地点和明间安排

培训地点:锐思特连锁旅店(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路甲8号,电话:010-64286888)。

时间安排:第七期培训班,322日报到,32324日集中培训,培训时间2天;第八期培训班,324日报到,32526日集中培训,培训时间2天。

四、其他事项

(一)集中培训结束后,对通过考试的合格人员发放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岗位证书。从3月底开始,对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系统进行全面试运行。

(二)请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在报到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1)传真至会务组,报到时将个人近期2寸照片电子版交会务组,以便制作培训证书。

(三)培训期间,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不安排接站,请按照乘车路线(见附件2)前往培训地点报到。

会务组联系人:黄宁、居滨

电话:010-6446483913601073299

传真:010-6446483864237208

E-mail:jasjzx@chinasafety.gov.cn

“金安”工程培训中心联系人:花月霞

电话:010-6446483064241066(传真)

E-mail:japxzx@chinasafety.gov.cn

附件:1培训代表报名回执

2乘车路线说明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金安”工程应用系统(第三批)培训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函〔2010〕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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